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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福州GDP增11.1%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8720元
2012-04-17 22:51:56  作者:毛小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统计显示,今年前3个月,福州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逐月提升。

  今年一季度

  福州GDP增长11.1%

  其中,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7.15亿元,增长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20元,增长14.9%。

  统计显示,一季度福州城乡居民收支继续增长,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位数增长的情况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也明显增长,人均达5240元,增长幅度为21.3%。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收支增长也达到两位数,其中现金收入3299元,增长16.4%;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2092元,增长16.7%。

  今年前3月

  福州CPI同比涨4.2%

  统计部门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福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4.9%,今年头两月同比上涨4.3%,今年头3月同比上涨4.2%,涨幅呈现逐步回落趋势。

  其中,3月份CPI同比上涨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受到劳动力成本和运费增加的影响,今年福州节后市场商品价格下降幅度比往年小。

  相关部门预计,进入二季度,随着翘尾因素的减弱,以及肉菜价格的企稳下降,我市CPI有望逐步回落。

  我省城镇职工

  去年平均工资38989元

  17日,省统计局发布公告,确定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89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我省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月平均工作小时分别为20.83天和166.6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将按此标准进行折算。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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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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