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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院成立福建省第一个民商案件速裁合议庭
2012-04-11 22:13:59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下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在立案窗口正式揭牌成立。今后,对繁简分流后的民事商事案件(主要是二审案件),将由速裁合议庭按照快速程序进行专业化的审理和裁判,审限一般仅为2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这较民诉法规定的普通程序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的审理周期大幅缩短,诉讼便民优化提速。

  20%民商案件可“快审快结”

  据介绍, 2007年至2011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商事案件205066件,二审民事商事案件16398件,案件量呈逐年增多趋势。2012年第一季度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又出现了近30%的激增。

  市中院领导经调研发现,在中院受理的民事商事案件中,有20%以上属于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商事案件。这些简易民事商事案件 “拥堵”在“千军万马”案件大潮中,与繁杂、重大、疑难案件一起,按立案排期的先后顺序开庭。简易案件在占用大量审判资源、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其按部就班、缓步前行的审判模式,也远远不能回应当事人对审判工作快速高效、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的新期待、新要求。

  “制订专门的工作办法,建立专门的速裁庭,选择精通业务、善于调解的法官,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以及需要及时审判的案件,从大量民事商事案件中剥离出来,进入程序构造简便、诉讼要件宽松、快审快结的快车道,是福州中院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为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提高诉讼效率,开出的一剂‘良方’。”市中院领导表示。

  送达可采用电话短信等形式

  据了解,经过2个多月的讨论酝酿,中院民事商事速裁合议庭由1名分管副庭长,3名审判员和2名书记员组成。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案件速裁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周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将不低于每周二审民事商事案件量的20%,这意味着速裁庭的人均办案数至少是一般业务庭的2倍以上。

  “为了大力简化现有诉讼程序,进一步挖掘司法效率的潜力,速裁机制规定,加大立案调解力度,送达可以采用电话、短信等简便形式;审理可以选择在固定法庭也可以在调解室,审理内容不受庭审程序的限制;裁判文书采用简易方式撰写,审结案件随结随报,每月存案数不高于当月新收案件的20%。”市中院领导介绍,“中院希望通过简易、便利、快捷、经济的速裁程序构建,打造提高司法为民能力的新途径。”

  “速裁合议庭是中院先行先试、革故鼎新、创新求变的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依法、便捷处理民事纷争的司法需求期待的具体行动。”省高院相关领导在速裁合议庭的揭牌仪式上如此评价。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邱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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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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