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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5年内将立法33项 包括内河管理公共场所禁烟等
2012-03-09 22:23:31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9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我市5年内将立法33项,包括物业管理、城市内河管理、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百姓关注的立法项目。

  这33项立法规划项目中,修订12项、制定21项,含经济建设15项、社会建设11项、文化建设2项、生态建设2项、涉台1项、人大制度建设2项。其中,修订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4项,以及制定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为今年安排审议的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修订)、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校车管理办法、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商业网点管理办法为今年调研项目,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

  其余21项立法将在明年起陆续展开,分别是修订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办法、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养老服务业促进条例、养犬管理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保税港区管理条例、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地铁交通条例、垃圾分类处理办法、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旅游条例、茉莉花茶保护条例、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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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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