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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十二五”村村通客车 新投入客运可享补助
2012-01-23 20:49: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布局合理、配置优化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与城乡客运网络有效衔接,实现所有乡镇通客运班车率100%,力争“十二五”末实现村村通客车,基本实现农民出行“走得安全、走得方便、走得经济、走得舒适”。

  《意见》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客运站点,出台土地划拨、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制度。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要统一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布局。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使用的管理,农村客运站点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建设,原则上应以调剂或划拨方式保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用地。在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网络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建制村的通村公路提级改造步伐。开通农村客运线路的道路必须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要求;对未达到农村客运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不得批准新增开通农村客运。

  《意见》规定,在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客运站点建设补助、农村客运发展奖励以及市财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对购置新车投入农村客运新线路运营的,一次性补助每辆车2000元。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奖励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发展。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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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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