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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组政府专职消防队 到2015年榕消防员超千人
2011-09-03 22:15:39  作者:程明 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日获悉,我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未来5年福州将大量增加专职消防人员,到2015年将达1009人。

  政府专职消防队

  灭火不收费

  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旅游风景区等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的乡镇或地方,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和参加应急救援,不收取任何费用。县级及以上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5人,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乡镇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管理。

  未建立公安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和灭火救援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保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消防执勤点。社区、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企业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大力发展

  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十二五”期间,福建将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队伍,适量招聘,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队员优先从退役士兵尤其是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中招聘,消防文员实行分岗定级管理。

  按照征招计划,“十二五”期间,全省招聘市(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1505人。至2015年底,全省在岗市(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3550人。今年福州将征招50名专职消防队员;明年至2015年,每年均征招150名。“十二五”期间,福州还将征招消防文员42人。

  2015年,我省将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和单位专职消防队伍为重点,以志愿消防队伍等为补充,覆盖全省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汤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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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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