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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士拒载最高罚5000元 4种情况可拒付打的费
2011-08-31 08:23:46  作者:常诗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市将建联网监控指挥调度中心

  “除了对驾驶员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对出租车行业管理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全市联网的出租车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各出租车企业应当建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出租车监控指挥调度工作站。也就是说,实现统一调度后,我市有望缓解高峰时段出租车分布不均的问题。

  同时,出租车监控系统信号可以接入公安报警系统,对于开夜车的“的哥”来说,安全也将更有保障。

  拒载最高可罚5000元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相关人员违反办法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

  如,未取得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从事营运活动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扣押车辆,并处以30000元罚款。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或持无效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营运的,不使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招揽其他乘客合乘的,无故绕行的,有拒载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出租车车辆运营证,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出租车驾驶员被暂扣、吊销驾驶证的,同时分别暂扣、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客运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被吊销的,5年内不得再申领。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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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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