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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下月集中整治学生街夜市 实行亮证摆摊制度
2011-07-28 21:58:34  作者:杨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优先安排仓山籍现有经营者

  8115日,仓山区学生街除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外,3个片区临时夜市将全部停市。学生街管委会及仓山镇、仓前街道、对湖街道将按各个路段实际情况,对3个片区临时夜市重新划定摊位范围。

  在此期间,有意在施埔路、首山路、城市广场3个片区临时夜市摆摊的经营户,可向各片区主管街镇提交夜市摊位申请材料。停市期间,所有夜市摊点、流动摊点将停业整顿,拒不停业整顿的将取消其夜市经营申请资格。

  据介绍,重新划定后的夜市摊位将优先安排现有经营者中的仓山区户籍者,现有经营者中下岗者、困难户;再安排现有其他经营者。若有富余摊位及今后因违规退出而收回的摊位,则安排仓山区的其他经济困难户。夜市经营时间为夏秋两季(每年 61日至103119:0022:30;冬春两季(每年111日至次年531日)18:3022:00

  经营者预计8月下旬入场经营

  学生街管委会将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对学生街的店外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排档进行整治,依法查处各种无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停业整顿完成、夜市场地规划清楚、经营摊位确定、经营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后,夜市预计于8月下旬开始,引导经营者进入划定区域定点经营。目前,学生街管委会已出台了夜市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守则、经营者守则、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整治结束后,各镇街将按照上述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据介绍,整治后,所有夜市摊位不得销售盗版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禁止经营鱼、肉、蛋、菜、生鲜等农副产品;禁止算命、赌博等封建迷信与违法项目。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凭摊位卡到指定摊位经营,不得提前进场或滞后撤场,不得自行调换、转让摊位,不得自行转借、转让、转租、出售或复制摊位卡;必须在划线范围内经营,严禁随意摆设摊点,不得占用公用通道、消防疏散通道,首山路夜市不得面向机动车道经营;须自备垃圾袋,禁止乱倒污水、垃圾。违规者经各镇(街)城管部门劝告,仍不改正的,学生街管委会将责成各镇(街)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通讯员 仓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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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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