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福州城镇医保待遇提高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取消
2011-04-05 21:39:0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市药品零差率已全面铺开

  通知还表示,凡实施药品零差率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符合《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榕劳社保〔2010128号)条件的,全部认定为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据卫生部门统计,目前我市共有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家(不含乡镇卫生院且不含平潭数据),已定点38家,今后将按上述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

  据了解,所谓药品零差率,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也就是进价多少,就卖多少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10月,我市鼓楼区率先在华大、鼓西、温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社区对药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配送,按进货价销售常见病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50多种主要用药,差额部分费用经鼓楼区卫生、财政部门每月审核后,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率销售实际数额的15%进行补偿。2010年上半年,鼓楼、台江、罗源的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11月起,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在晋安、仓山、马尾、福清、长乐、连江、闽侯、永泰和闽清9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名词解释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专家和基层广大医药工作者从我国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通过科学评价,筛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药物。这些药物具有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特点。目前我省执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共有455种。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池远/摄)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