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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成立福州首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
2011-03-31 22:47:21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调解、审理、赔偿

  实现“一条龙”服务

  调解中心的工作模式是:交巡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能够调解的,给予当场行政调解;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助处理;上述情形外的交通事故,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或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委员会的司法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且履行赔偿的,机动车有保险的,“保险服务站”即时予以保险确认;调解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引导其申请巡回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对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到巡回法庭司法调解或立案处理。

  其中,巡回法庭以庭外调解为主,对需要开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同时保险服务站的快速保险确认,也免去当事人再跑保险公司的麻烦,从而实现交通事故受理、审理、赔偿“一条龙”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交通事故中当事方或事故受害人是孤寡老人、残疾人或家庭特别困难等弱势群体的,经申请符合条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作为调解中心重要环节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可直接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诉前财产保全、司法调解确认、法律咨询等,能有效地引导交通事故双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开辟交通事故诉讼案调解、诉讼、赔付绿色通道。

  一般车祸赔偿纠纷

  一两天即可处理

  据了解,以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法院对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三个月,现在该中心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当事人双方现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达到快速受理、快速办理的效果。省却了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达到“双赢”效果。据介绍,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处理只需1-2天,比原来缩短2个月时间。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实习生 王文艳 通讯员 晋交巡/文  记者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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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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