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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医保卡用到明年7月 医保余额可给家人缴医保费
2011-12-20 07:18:14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协议有效期三年

  到期自动顺延

  根据协议,参保职工的家庭成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市医保中心将自动停止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如于扣款成功当年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扣款金额将于次年初返还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如于扣款成功次年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扣款金额不予返还。

  记者了解到,这份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前如参保职工未提出解除协议,协议自动顺延三年,延续次数不受限制。首次签订协议的参保职工,需提供代缴人员身份证、医保卡及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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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正处于医保卡向社保卡过渡期间,预计2012年下半年可以发卡到位。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1271日前,医保卡仍可照常使用。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应至参保登记时所在社区或学校领取社保卡;企业职工(含退休职工),应至所属单位领卡;企业关闭破产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至留守处或主管局服务中心领卡(如留守处或主管局确实无法办理,请于明年41日后至市医保中心领卡)。目前,市医保中心一楼西边大厅仅办理流动窗口参保人员领卡事宜。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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