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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严查酒驾将持续一个月 司机酒驾仍按上限处罚
2011-01-17 22:31:19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司机酒驾

  按上限处罚

  警方重申,查酒驾专项整治坚持“零容忍”,按照上限处罚,做到“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300元罚款;对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500元罚款;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终身禁驾。

  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2648起(酒后驾驶2318起、醉酒驾驶330起),因醉酒驾驶拘留330人(拘留执行率100%)。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4人(已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媒体曝光酒驾行为218起。2011年截至1月15日,又查处酒后驾驶62起,醉酒驾驶10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赵铮艳  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 李善凤 刘榕彦/文  记者 张人峰/摄)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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