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平潭4家企业液化气掺混二甲醚 省住建厅开展检查
2010-08-03 23:29:08  作者:陈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日前,平潭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4家液化气经营企业销售的液化气进行专项检查,抽样送检结果显示都掺杂了二甲醚。为此,省住建厅发出紧急通知,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

  目前,液化石油气每吨批发价格高于二甲醚1000元~2000元,这一价差促使违法分子将二甲醚掺入液化气中销售,牟取非法利润。 据了解,二甲醚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感,对皮肤有刺激性;它在压力下为液体,性能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但爆炸极限范围更大。另外,二甲醚对密封橡胶垫具有溶胀作用,可导致气瓶和灶具漏气,产生安全隐患。掺混较多二甲醚的液化气燃烧火焰呈黄红色,无法调节至兰焰,热效率低。

  省住房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切实加强监管,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严禁液化气灌瓶站储存二甲醚,并将开展执法检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将组织液化气经营企业,采取印制宣传单、入户安检口头宣传、社区板报等形式,向用户通报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的危害性,宣传辨识不合格气瓶、器具、气质的常识,增强百姓自我防范意识。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娟)

【责任编辑:陈园菲】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