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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停车费新标准下月实行 占道停车收费分三等
2010-12-25 23:03:28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道路公共停车位

  收费标准分三等

  201111日起,我市新机动车道路停放收费标准也将开始试行。新标准规定占道停车收费以自动计时收费方式为主,根据路段等级差别收费,试行期两年(实行自动计时收费的,应以自动计费系统启用的时间作为执行时间)。

  市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级繁华路段:白天每车位每30分钟4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下同);

   一级路段及二级繁华路段:白天每车位每30分钟3元;

  二级及二级以下路段:实行自动计费的,白天每车位每30分钟2元;实行人工收费的,车辆停放2小时以内每辆次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此外,所有路段夜间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收费。对20座以上(含20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每个泊位同一车辆停放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为50元。

  与原有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规定了实行自动计时收费的每个泊位同一车辆停放24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并对人工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收费更加规范化。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同路段的等级划分,以及白天与夜晚时段规定,目前还在商议制定,将另行公布。依据惯例,不同路段白天与夜晚时间界定将有所不同,道路繁华等级越高,白天时间越长。依照旧标准,一级繁华路段白天时间为700~2300,二级繁华路段白天时间为730~2230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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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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