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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试点社区康复医疗 残疾人可在家门口享受服务
2010-12-20 22:18:03  作者:李蓓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试点社区康复医疗,我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确定为首批省级社区康复试点单位,各地社区康复医疗试点工作将于12月底前全面启动,届时残疾人、老年慢性病患者等可在家门口体验价廉便捷的康复服务。

  常规治疗在医院 后期康复在社区

  据了解,居民在社区进行康复治疗可享受到三级康复模式,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康复治疗。一般来说,伤病早期患者在上级医院进行常规治疗及早期康复治疗,到达恢复期,可转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病情稳定后,患者则回家继续进行康复治疗及训练。

  此外,社区与医院之间还将建立双向转诊服务机制。上级医院将定期指派专家到社区巡查、会诊,向社区推广合理、简便、有效的康复治疗技术,同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转诊绿色通道;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指派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根据居民的康复需求,为患者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医院与社区之间还将逐步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残疾人为主要对象

  按照要求,此次社区康复治疗服务主要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群,包括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儿麻后遗症、骨关节疾病等运动功能障碍者及由于脑瘫导致脑损伤或脑发育障碍所致的残疾儿童。一些需要后期康复治疗的疾病也适用于此项康复服务,如中风偏瘫、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老年性慢性病等。

  针对这些重点人群及疾病的功能障碍,社区将为患者建立康复档案,并量身定制康复训练计划,除了肌力训练、步行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等内容,患者还可享受到针灸、太极拳等具有中医药特色康复治疗。此外,社区还会指导患者家庭进行适用于具体障碍训练的简单家居改造,并采取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及其亲属普及康复知识,如举办康复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服务、义诊活动等。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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