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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22日起榕扩大限摩限电范围 7大桥也限行
2010-12-13 11:53:09  作者:黄丽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警方提醒:允许已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限行路段

  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允许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允许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除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外,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11年3月1日起将严查

  限行措施实施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先教育劝导,后查纠处罚的措施,以加强管理取得实效。

  舆论宣传阶段(2010年12月中旬至1月下旬):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延伸“限摩限超电”路段的通告及工作措施;在限行路段路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教育劝导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月底):对闯禁行的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开展教育劝导,不罚款,不扣车,引导市民遵守限行规定,促进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

  严查严管阶段(2011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全警动员,在限行区域道路严密设点布警巡查,强化管理。

  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和大桥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并提醒请市民应注意按交通标志牌提示行驶,严禁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限行路段和大桥;已注册的电动自行按照非机动车管理,路权明确,其合法通行权利受到保护,应挂牌上路行驶,并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及时到挂牌点上牌,以确保在限行路段、大桥通行。

  交通管制示意图.rar

  (福州新闻网见习记者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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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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