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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许可证今可申请办理
2008-12-08 16:22:23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从8日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可以向辖区内的烟花办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证。这是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明年,福州市坚持实行《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从业人员资质、防火防爆、安全面积、安全距离、安全储量、安全标识、对外联络和内部安全设施等方面硬性规定不变,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工作,加强企业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采购的烟花爆竹应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C、D级规格品种范围内,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包装、标识的规定,同时粘贴福州市防伪标识。

  警方提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并认准购买张贴有市烟花办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制品。而非法烟花爆竹制品没有质量保证,容量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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