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榕海关出台措施 AA类企业可享受免担保通关待遇
2008-12-15 22:18:24  作者:贺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5日从福州海关获悉,为支持和帮助进出口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福州海关日前出台了《福州海关关于支持福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简化各类审批程序,以提高出口企业的通关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部门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共5个管理类别,其中AA类是进出口企业级别中的“好中之好”。AA类和A类企业可获得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如其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
   
  此次,福州海关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出台了多项措施以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据了解,海关部门对AA类企业给予免担保通关待遇,对非AA类企业在其提供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对资信良好的大中型企业进口货物,以及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征税金额较大且企业短期无力缴纳的,允许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的方式予以担保放行;对资信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口货物,报海关总署批准后,允许采用资产质押担保的方式先放后征,对中央和省属大型国企,实行银行总担保下子、分公司先放后税措施。
   
  此外,在有关单证和手续合法、有效、齐全的情况下,进出口货物经确定无需查验和缴纳税费的,自接受申报起,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需查验货物,情况正常的应于验货完毕后半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应缴纳税费的货物,于海关收到盖有开户银行收讫戳的税、费凭证或者接受企业担保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对超期未办理年审的企业,注册地海关凭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先予通关,通关后补办重新注册备案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通讯员 郑爱萍 王蓓)

【责任编辑:詹丹】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