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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晋安二手房 领证时产权地址却在台江
2007-05-10 21:45:09  作者:李效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委托他们办理过户、产权登记手续,没想到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处的地址却写错了。现在,他们虽然帮我把错误改过来了,但因此产生的费用却全部要我承担!”10日,由武夷山市来榕的夏长娇女士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诉说这件气愤事。
   
  据夏女士介绍,她于今年2月初在欢乐之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王庄分店房产顾问连宏珠的介绍下,购买了位于晋安区南湖新村11座的一套二手房。
   
  成交后,夏女士随同欢乐之家总部工作人员小曹一起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当时,表格、材料都由小曹代我填好,我只是按照小曹所指,在需要我签名的地方签上名字。”夏女士这样向记者描述了当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情景。
   
  2月底,夏女士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上面写的房屋所在地址却是台江区象园新村。“我记得原来房东给我看老的所有权证上写的地址是晋安区南湖新村,现在怎么变成台江区象园新村了呢?带着疑问我找到小曹,小曹却说,原来属于晋安区的南湖新村现在划为台江区的象园新村了。”
   
  “3月底,我带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给自己和小孩办理落户手续时,却被告知应到台江区办理相关手续。当我到台江区有关部门办理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台江区没有这个地名不能办理落户。”
   
  于是,夏女士找到欢乐之家反映了这一问题,“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才帮我去办理了更改地名的手续。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办理更正手续所需的170元竟要由我出!”夏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说道。

  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欢乐之家总部的员工小曹。小曹说:“整个过程都经过夏女士自己过目并签了字,而且地名出错之后我们也尽到义务帮忙东奔西跑更正了错误。”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兰友鹏律师认为,竟然夏女士委托了欢乐之家代办过户手续,在出现错误之后,相应的责任就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只由夏女士一人承担。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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