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五一路五四路限行时段内 摩托车电动车禁止通行
2007-04-28 23:31:52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28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五一路、五四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时通行从5月1日至5月31日为教育劝导阶段。从6月1日起将组织专项整治,形成严查严处的氛围。限行时段内不允许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五一路、五四路两旁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骑行和推行;摩托车6月1日起违规驶入五一路、五四路将被处罚款200元、扣2分。

  据了解,交巡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驶入的摩托车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2分;对违反规定驶入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现场处罚,罚款10元;如有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按“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进行处罚,罚款500元,还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对违反规定驶入(含停靠)的机动车按“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处以200元罚款;大型载客汽车违法在公交专用道停靠的予以口头警告,让其立即驶离,不听警告的按“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处以100元罚款。

  此外,鼓楼、台江交巡警大队将根据交通管制的时间,在沿线各路口科学安排勤务警力,确保在限行时段有足够的警力和协管员、保安上路执勤,并制定具体的疏堵方案。市交巡警支队科设大队也将加强电子警察、“全球眼”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榕警)

【责任编辑:詹丹】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