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闽公布去年12315维权典型案例
2007-03-15 22:32:10  作者:陈长森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5日,省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12315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干洗、旅游、美容、培训、就餐、种子、化肥、商品房等,其中我市有一个案例名列其中。
      
  干洗店“人去店空”
      
  2006年3月20日上午8时,长乐城关、古槐、猴屿、潭头等地的50多名消费者陆续到长乐市工商局12315台投诉:长乐市西洋路“多妮妮”干洗店已关门数日,委托干洗的衣物至今无法领回。此申诉案涉案金额共20多万元。
      
  该干洗店属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夏某某一年前因患白血病去世后,由丈夫林某某继续对外经营。由于林某某将多年的积蓄和消费者预存在储金卡的10多万元洗衣费全部用于夏某某治病,导致干洗店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正常经营。林某某在无奈之下关门弃店,一走了之,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申诉、约600件衣物无处认领的申诉案。
      
  第二天下午6时,长乐市工商局经过多方努力,发现林某某在漳港镇某村,便先后做林某某和消费者的思想工作。经过7天的忙碌,近600件(套)衣物一一送还给200余名消费者,同时消费者也如愿收到经营者延期偿还储金卡内的钱的书面承诺书。
   
  筏工划桨打中游客唇部
      
  2006年7月17日下午,游客吴某到武夷山市某漂流有限公司购票参加漂流。在漂流过程中,筏工划桨时不慎打中吴某唇部,导致其唇面开裂,缝合了5针。吴某就受伤后造成的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万元,多次与漂流公司交涉,都没有结果。
        
  武夷山12315台受理这起投诉后,双方于2006年7月27日达成协议,漂流公司一次性赔付给消费者吴某因受伤造成的各方面经济损失4000元,并赔礼道歉。
   
  培训学校违约不退费用
      
  2006年8月16日,晋江市12315台接到一名姓刘的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暑假期间,根据晋江市皇家外语培训学校“乔登美语分校课程安排表”的宣传单,以预付款方式为儿子报名参加该校的外语培训班,并与校方达成相关培训协议。但培训班开班后,由于所招学员少,校方单方面取消了部分培训计划,该家长要求退还一半费用。但学校仅同意将他儿子转到其他班级继续培训,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
      
  经工商人员调解,培训学校向消费者道歉,并退给消费者半期培训费用545元。

  在餐厅用餐摔成骨折
      
  2006年7月19日,消费者吴女士到泉州市某餐厅用餐后,在餐厅的侧门外台阶处,因地面湿滑摔倒,导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在就医的同时,吴女士就向该餐厅提出索赔,要求支付手术费、误工费及护理费24100元。
      
  丰泽区12315台接诉后进行调解,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被诉人一次性付给申诉人医疗和必要的误工费用14460元。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责任编辑:姜润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