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榕7所学校设初中台生班 台商子女中考加10分
2007-12-18 21:34:3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台商子女在榕就读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台商子女在榕上初中,要按“小学对口”免试原则升入初中学校,也可选择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初一;台商子女在榕入读高中,须参加福州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但在同等条件下,台商子女可享受优先录取和加10分的照顾,并与福州市当地常住户籍考生一样,可以报考除师范类院校外的各类学校;台商子女入学取得学籍后,将与当地常住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7所学校开设初中台生班
   
  根据台商子女就读的分布情况,我市在市区7所学校开设初中台生班:福州屏东中学和福州延安中学(鼓楼区)、福州华侨中学(台江区)、福州外国语学校和福州三中金山校区(仓山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晋安区)和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马尾区)。
   
  台商子女新来福州市区入读初中,既可安排到台生班就读,也可在居住地片区内初中学校就近入学。
   
  申请入学转学注意这些
   
  台商子女申请在榕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提前一个月、其他年级入学提前一周,申请入学材料包括: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口本、暂住证、成绩单等),由市(或县、市)台办将学生资料汇总后,统一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
   
  台商子女在榕从初中升入高中,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原就读学校的初中毕业证明以及体格检查证明,参加福州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此外,从台湾转入的台商子女在榕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办理转学。
   
  入学问题可电话咨询

  18日,市教育局还公布了市和县(市)区两级台商子女中小学入学咨询电话。福州市教育局:83313082(小学)、83326421(中学);鼓楼区教育局:87677197(中小学);台江区教育局:13305021719(中小学);仓山区教育局:63050313(小学)、63050315(中学);晋安区教育局:83991756(中小学);马尾区教育局:83023101(小学)、83023107(中学);福清市教育局:85232545(小学)、85232541(中学);长乐市教育局:28805117(小学)、28927572(中学);闽侯县教育局:22060428(小学)、22986407(中学);连江县教育局:26229587(小学)、26225360(中学);罗源县教育局:26867635(小学)、26831974(中学);闽清县教育局:22338660(小学)、22333190(中学);平潭县教育局:24330827(小学)、24335120(中学);永泰县教育局:24856172(小学)、24853153(中学)。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曾艳)

【责任编辑:姜润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