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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神山公寓一豆腐渣违建工程 8年拆不“动”
2007-08-03 16:50:35  来源:台海网  【字号

  物业公司盖违章建筑

  湖里区神山公寓是1997年竣工的小区。小区旁两座违章建筑是原先管理小区的神山物业公司盖的。

  神山物业公司总经理王希双原是小区开发商江西省物资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司机。1997年,小区开发商江西省物资公司厦门分公司撤走后,王希双成立了一家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王希双称,开发商欠他168万元钢材款,他打算通过管理小区物业以弥补这项损失。

  管理小区期间,王希双先是私自将小区两层的配电房加盖成六层楼,命名为神山公寓B6幢。然后,他又在旁边加盖了另一座8层的违章建筑,并命名为神山公寓B5幢。

  其中,配电房加盖而成的那幢,是在两层的地基上盖成6层的楼房。并且,两幢违章建筑都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手续。

  1999年,省整顿建筑市场检查小组和厦门市建设局发现,这两座违章建筑均系没有资质的人员盖的,质量有严重问题,如墙体、楼板底层均出现明显裂缝,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规范,不符合建筑物抗震要求,是明显的“豆腐渣”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执法局多次欲拆除未果

  事实上,王希双1998年在盖这两座违章建筑时,厦门市规划局就发出了停建通知书。1999年6月17日,厦门市建设局也发布通告,要求市民停止使用和购买这两幢违章建筑。

  但是,据神山公寓的住户介绍,公告贴出后,有关部门一离开现场,公告就被人撕了。为此,1999年7月1日市建委还在厦门各家报纸发布通告,要求市民不要购买、使用这幢违法建筑。但神山物业根本无视这些通告,继续违法建设,并很快就把这两座违章建筑盖了起来。

  从2000年起,厦门市建设工程执法监督办公室也多次向上级打报告,称神山公寓这两座违章建筑违反 《规划法》、《土地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但涉及部门多,成因复杂,建议由土地部门、规划部门“联合对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拆除,以维护法律之正义”。

  2003年初,厦门市城监支队作出《违法建设拆除决定书》,欲强行拆除这两座违章建筑,并发布通告要求租住在里面的住户搬出来。

  据神山住户委员会介绍,在当地居委会的配合下,租住在这两座违章建筑的住户也曾一度搬离小区。但城监部门最后却没能如自己通告中所说的那样,对这两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于是,已经撤离的租户又重新住进去。

  8年来,神山公寓住户委员会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政府也多次发布《通告》和《违建拆除决定书》,但奇怪的是,违建始终屹立不倒。并且,很多外来工租住在这里,底层的店面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两处违建随时可能倒塌

  8年前政府就决定强行拆除的违章危险建筑,至今还在。神山公寓的住户,对此最担心的是:这两座违建都是经过鉴定的危险建筑,随时可能坍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

  神山公寓一位住户还说,2003年湖里禾山镇曾经发生过违章建筑坍塌造成7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的事故。这几年来,他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事时,都举这个例子,说如果这两座违章建筑不拆除,禾山镇的这一悲剧可能在神山公寓重演!

  谈到这一点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处负责人也表示,这两处违章建筑的确很危险,“一次小小的地震就能把它震下来!”

  那么,一旦这两座违建坍塌造成群死群伤,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对此,市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负责人表示不知道。

  对这两座危险建筑,执法部门何时才会强行拆了它们,神山公寓的住户也不乐观。小区一位住户忧心忡忡地表示:难道只有等这两座楼坍塌下来压死人的那一天,才会有部门来重视这件事?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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