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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意见一套住房三年一个入学指标
2007-08-15 15:50:40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为了让孩子进入自己理想中的小学,一些家长人为地把孩子的户籍关系迁移到相关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内。如此“人户分离”,给相关学校的招生带来了压力。近日,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意见,规范市直小学招生行为。

  “人户分离”带来招生压力

  “服务区域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超过了学校原定的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压力很大。”这是泉州实小、晋光小学、泉州师院附小、泉州第二实小等市区部分小学在今年一年级招生中面临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服务区域内“人户分离”儿童大量增加。如泉州实小今年计划招生250人,但在该辖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有360多人,其中“人户分离”的有90多人。

  据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到中心市区购房落户的外来人口大量增加,而中心市区近几年来都没有新建或扩建小学,各小学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相应增多。与此同时,不少学生家长为达到择校的目的,人为地把孩子的户籍关系迁移到市直4所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内,致使学校服务区域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剧增。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内还出现了频繁买卖房屋的现象,有些住房年年变更户主,年年有适龄儿童要求入学。

  据悉,2007年秋季我市共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万人,其中招收外来新生2万人,统一招收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将于本月31日前完成。

  一套住房三年一个入学指标

  市直小学招生形势严峻和“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日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台了规范市直小学招生行为的意见,以进一步缓解市直小学的招生压力。

  市直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原则为: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从明年起,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市直小学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该招生意见也将在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实施。

  市教育局规定,对市区迁移户口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市直4所小学动员其回到原迁出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者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丰泽区教育局安排到4所市直小学附近的鲤城、丰泽区所属的小学就读,学校不得收其“借读费”。居住在中心市区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由鲤城区、丰泽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针对市直小学招生新规定,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有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家长:如没有实际居住在市直小学服务区域内,不要盲目迁移户口,否则既给学校招生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和困难,也会给自己子女入学带来麻烦。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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