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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钻戒悬案闹上法庭 顾客商家互怀疑对方做手脚
2007-06-23 21:06:35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昨天,韩小姐与珠宝商及百货公司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花5500元购买的结婚戒指为什么会成了假钻? 

  事件

  5500元买钻戒 18天后测试是假的

  韩小姐本是某百货公司一个服装品牌的主管。去年12月,她多次逛自己所在的公司的钻之韵珠宝专柜,选购结婚钻戒。12月25日,韩小姐以不到标价4折的价格,即5500元购买了一枚“四爪皇冠”钻戒。当时,珠宝专柜还附了“质量保证书”,载明钻戒总质量为2.768克。

  今年元月12日,韩小姐又来到钻之韵珠宝专柜,说她的钻戒在其他首饰专柜测试,结果仪器没有反应。“钻之韵”的售货员拿测钻笔试了试,也没有反应。于是,售货员把钻石拿去清洗并再次测试,结果一样。

  “钻之韵”的柜台经理一看,说用来固定钻石的“金爪”有机械撬过的痕迹,所镶的肯定不是钻石。韩小姐投诉到12315,委托鉴定的结果说,这枚戒指所镶的是仿钻,质量为2.766克,比“质量保证书”上载明的少了0.002克。

  激辩

  焦点1

    “钻之韵”卖出的会不会是假钻?

  韩小姐首先怀疑的是,“钻之韵”当初卖给她的就是假钻。

  韩小姐说,仿钻与真钻本来就非常像,在专柜高亮度的照射灯下,同样会像真钻一样发出闪闪亮光,而她作为非专业人员是鉴别不出真假的。何况,这是在大型百货公司,她哪里会怀疑钻石有假。

  “钻之韵”一方反驳说,首先售出的钻戒经权威部门认证,绝非仿钻。而且,韩小姐过去购买并长期戴钻戒,她在购买这枚戒指时已货比三家,精挑细选,不可能会购买一枚假钻戒当婚戒。

  在韩小姐与“钻之韵”交涉后的10天,市工商局对“钻之韵”进行过检查,抽取了与韩小姐同批次的其他戒指,均是真钻。但韩小姐说,抽检是10天后进行的,“钻之韵”完全有充分的时间去调整、变更相应的产品。

  焦点2

  钻戒是否被调包?

  韩小姐还怀疑,“钻之韵”的售货员在把这枚戒指拿去清洗、检测时,将戒指掉包了。

  韩小姐说,“钻之韵”的售货员接手检测、乃至拿去清洗时,都没有提出戒指的戒托上有撬动痕迹。而根据常理和逻辑,她不可能去换结婚戒指里的钻石,然后据此索赔;实际上,她也没有条件去换;如果请人换,从成本角度来说也没有意义。

  “钻之韵”反驳说,在那种情况下,售货员绝不可能去干这种事。而且戒指是放入超声波清洗设备去自动清洗的,无需手工操作;另外,测试、清洗都在韩小姐的眼皮底下或者在不远处进行,没有人看到有人撬戒指。

  庭审

  一审法院驳回:购买已18天,时过境迁!  

  韩小姐把“钻之韵”所属的珠宝公司及专柜所在的百货公司一块告到思明区法院,要求退还5500元并双倍赔偿,同时被告必须赔礼道歉且赔偿1元精神损失。日前,一审法院驳回了韩小姐的诉求。

  法院说,元月12日,韩小姐在与“钻之韵”交涉前,即把戒指交给其他首饰专柜测试,之后又经多次测试确认是仿钻,说明12日前这枚戒指就是仿钻。这枚戒指就是韩小姐当初购买的戒指吗?法院认为,从韩小姐的身份和经验来看,应该对钻石的色泽亮度会有一定的认知,但是,韩小姐既没有提出质疑也没有说戒指有撬动痕迹。

  而且,韩小姐是购买18天后才提出质疑,已时过境迁,且如今的这枚戒指与原先的戒指也差了0.002克,因此“钻之韵”有权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对一审判决,韩小姐非常不服气,因此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小刘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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