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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次对住宅层高阳台的设计要求提出特别限制
2007-05-03 15:09:41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台海网5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林胜/文 吴晓平/图)今后,厦门的房地产开发商若再设计层高超标的挑高型住宅,将要补缴超标部分地价款。记者昨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产局已对今后出让住宅地块的层高、阳台(含入户花园)的设计要求进行了特别限制。6月8日公开出让的八幅土地将率先执行相关新规。

  在住宅层高技术标准上,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住宅标准层层高应为2.8米-3.6米(含3.6米)。若设计层高小于2.8米,则不予审批;若3.6米<设计层高≤7.2米,按二层计价(不计容积率,不办理产权);若7.2米<设计层高≤10米按三层计价(不计容积率,不办理产权),依次类推。

  在住宅阳台技术标准上,文件规定阳台面积标准(含入户花园)应为:户型面积≤5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6平方米以内 (含6平方米);50平方米<户型面积≤10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含15平方米);100平方米<户型面积≤15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户型面积>150平方米,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控制在28平方米以内 (含28平方米)。其中标准内的阳台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而阳台高度如果超出三层以上,按厦门市测量规范标准控制。

  此外,文件还规定,超出标准层高部分的住宅面积 (折算面积)及超出阳台面积标准的阳台面积(水平投影面积),超标面积不计容积率,不办理产权,但需按补缴地价时市场评估价的100%补交地价,最低不得低于摘牌时的价格。

  记者探寻

  缘何要对住宅层高设限?

  厦门政府为何要在此时出台政策,对住宅层高设限呢?这与时下挑高复式住宅楼盘越来越多,已严重冲击厦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关。调查:挑高楼盘愈来愈多目前,厦门的许多楼盘打出了这样的促销广告,如“挑高××米”、“买一层送一层”、“买××平方米送××平方米阳台”等等。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挑高楼盘的兴起与房价有关。“2003年以前尽管也有挑高复式住宅楼盘,但并不多,因为那时厦门总体房价还比较低,开发商这样做不合算。”一位房产专业人士表示:2004年以后,随着厦门房价开始迅速上涨,开发商越来越热衷推出这类楼盘,不仅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而且卖得也快。

  与同地段普通楼盘相比,尽管挑高楼盘的价格要高出一大截,但对购房者来说,由于实际使用面积却更多,还是合算得多。“实际上,这是开发商变相‘偷’面积的一种手段。”上述人士表示。危害:已成房价飙升推手

  然而,这类挑高楼盘的出现却给厦门房地产市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业内人士介绍说,业主在购买此类住宅后,一般都会进行一番大改造,给建筑安全带来隐患;更重要的是,由于挑高型住宅的售价一般比较高,无形中会带动整体房价的上涨,导致房价和地价出现虚高。

  记者注意到,在土地拍卖时,与没打算开发挑高楼盘的开发商不同的是,那些计划要设计挑高楼盘的开发商更敢高价拿地,导致地价越拍越高。说法:新规有助抑制房价

  “如果再不出台限制政策,那么以后厦门楼市很可能将成为挑高住宅的天下。”业内人士认为:此外,此举也可以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

  对此,有关部门的一位官员也表示认同。该官员表示,此举对抑制厦门房价和地价的上涨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以后,开发商若再设计挑高住宅,就需补缴超标部分的地价款,推出的挑高住宅的积极性会因此降低,高价的房子少了,厦门的整体房价也会因此降低。”这位官员表示。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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