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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设区市以上政法部门将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7-05-26 08:30:28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全省设区市以上政法部门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任新闻发言人,承担和履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对外通报重大信息等职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有关政法综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刑事和治安案件等。

  (记者 黄少鹤 )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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