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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军人高速路上演“碰瓷”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07-05-13 15:15:57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林咚咚)带假军官证,着军服,开假军车,在高速路上故意制造车祸,以达到敲诈对方的目的。去年11月25日,早报报道了这起假军人故意制造车祸敲诈一案。丰泽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陈某和郭某有期徒刑五年。两名涉案人员均提起上诉。

  去年11月24日,陈某、郭某与林某(另案处理)预谋冒充军人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并准备了假军车牌南A号皇冠轿车、假军官证、带有军衔的军装和7个车角灯等物品。

  当天下午2时许,三人身穿军装驾车从广东朝福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高速公路漳州诏安路段,遇见朱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当朱某驾车超越皇冠轿车时,林某即驾车故意撞向该车辆左侧车身,致使皇冠轿车的右前灯受损。三人要求朱某赔偿车辆损失费才能离开现场。朱某要求报警,让交警前来处理,但遭到拒绝,就只好将身上的1900元交给他们才得以离开现场。

  随后,林某等三人更换车灯后又驾车往泉州方向行驶。当天下午4时许,车行至高速公路泉州路段392B线处,遇见孙某驾驶的别克车。三人采取类似的手段拟对孙某进行敲诈,要求孙某赔偿8000元。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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