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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指证丈夫强奸学生:自己也被强奸才嫁给他的
2007-04-14 17:10:13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11月22日,晓玲的父亲知道女儿被于某强奸后,先是打电话给于某,提出要于某出20万元私了。于某否认强奸的事实,随后他骑摩托车潜逃到漳州。

  2006年11月23日上午,晓玲父亲找不到于某,就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天晚上,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前不久,同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于某在法庭上还为自己辩解。他说,自己没有强奸,这是因为晓玲父亲没有拿到20万元,就诬陷其强奸。

  令人意外的是,于某的妻子也是本案的证人——— 她也曾是于某补习班的学生,也曾被于某强奸。被于某强奸后,她初中没有毕业,就跟于某过日子了。于某的妻子说,接到晓玲父亲的电话后,于某说要出去躲躲,就急匆匆地走掉,当时于某很紧张。她认为于某是个很好色的人,而晓玲很单纯。因此,她认为,于某很可能做了这件事。

  同安区法院没有采纳于某的辩解,法院认为于某强奸未成年的学生,且犯罪后认罪态度不好,依法应从重处罚,故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于某办的补习学校涵盖了从小学到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培训班,但却没有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批。身为经营人的于某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他通过聘请一些退休老师组成教学队伍,培训学校也不具备基本的硬件设施,在消防、安全等方面没有达到标准。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苏金池 徐丽碧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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