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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家超市将一重庆女子“软禁”在阁楼3小时
2007-03-19 09:15:32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陈金兰

  本报讯 到超市买两条橡皮筋,只付一条的钱,另一条偷偷揣在裤兜里。

  昨天9时30分,晋江陈埭一家超市以“盗窃”为名,将一重庆籍女子李某“软禁”在阁楼3小时,并“罚款”50元。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接报料赶到现场看到,陈埭溪边村爱佳乐超市门口,李某的家属、超市的主要负责人苏先生,正在陈埭公安分局110民警的协调下协商处理方法。

  “我盯了她半个小时,亲眼看到她往裤兜里塞东西。”据超市收银台的蒋小姐介绍,当时,李某单独在超市徘徊了近半个小时,只是一味地挑选却并未买东西,很可疑。后来她发现,李某从首饰柜抓了什么东西塞进裤兜里,接着只拿了一条橡皮筋到柜台付账。随后,她当场从李某身上搜出一条价值1元的橡皮筋。

  “你看看,我的两个脸颊都被打肿了。”李某告诉记者,超市里一苏姓负责人和一染黄发的年轻男子,将她关在了阁楼,黄发男子还强迫她跪在地上,双手上举,两人还轮流扇了她几巴掌,就这样一直关到下午近1点。

  不过,超市只承认罚款一事。苏先生拿着一张写有李某“保证赔偿100元”的纸张告诉记者,他当时要求李某赔偿100元,但李没钱又无法通知家人,只能将人先带到超市阁楼“看管”,让她跪在地上写下家里的联系方式,但是李某反抗,不小心碰到桌角,才导致脸上受伤。

  李某的丈夫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附近开小吃店,早上他妻子许久不回,全家人就四处寻找。到下午1点多,超市带着他妻子向他索赔,他给了超市50元。

  现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协警说,超市的做法欠妥,出事应报警由警方来调查处理。后经民警协调,李某家属同意先带她到医院检查,而超市已退还了50元。

  昨晚7时30分许,记者通过电话了解到,李某伤势无大碍,当事双方经协商,超市方面向李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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