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宁德屏南县一童养媳拒绝追求者 惨遭泼硫酸毁容
2007-03-16 08:09:52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核心提示:宁德市屏南县路下乡A村的童养媳婷婷,为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拒绝了同村男子陈力的追求。陈力怀恨在心,将一瓶硫酸泼在她的脸上,将其毁容。婷婷说,童养媳身份限制了她的爱情自由,如果不是童养媳,会答应跟他。

  为了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给他们的二儿子陈强(化名)当媳妇,宁德市屏南县路下乡A村童养媳婷婷(化名)拒绝了同村男子陈力(化名)对她的追求。不料,陈力因此对她怀恨在心,3月6日凌晨零时许,陈力溜进婷婷的卧室,将一瓶硫酸泼在她的脸上,将其毁容……

  此事立即引起当地人的震惊。几日后,陈力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屏南县警方刑拘,警方正对此展开调查。

  据悉,童养媳制度早在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被废除,婷婷却还是成了童养媳的牺牲品,婷婷如何为了报恩而放弃自己的婚姻自由,进而招来横祸呢?昨日上午,记者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病房里采访了婷婷等人,试图对她的心理进行一次剖析。

  深夜被泼硫酸毁容

  3月6日凌晨零时许,元宵刚过,偏远的屏南县路下乡A村一片寂静。

  婷婷躺在床上看电视时进入梦乡,天亮后她就要到福州打工了。此时,一个黑影在她窗前闪过,几秒钟后,电视机黑屏了,可梦睡中的婷婷并没有察觉到这些异常情况。

  突然,婷婷感觉脸上被水泼中了一样,湿漉漉的,几秒钟后,一阵撕心的剧痛传遍了她身上的神经,她猛地被惊醒,“天哪!怎么会这么湿?怎么会这么痛?”婷婷心里砰砰直跳。她想睁开眼睛看,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无法睁开,她的眼前漆黑一片。

  “爸,不得了了,什么东西盖住我脸了?”婷婷大叫,一时间,她陷入了极度的恐慌。

  叫喊期间,婷婷不知所措,她胡乱抓过身边的被子,就往脸上擦,可她越擦越痛,直至从床上滚落到地上。她又从地上爬起来,踉跄着向门外冲去,想找点水来清洗。

  “媳妇”的脸竟然没了

  听到叫喊声,婷婷的养父老陈被吓醒了。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他就和妻子冲到婷婷的房间,扶住了婷婷,这时,老陈听到了有人从院子里跑出大门的声音,但他已无心去追赶,他想拉亮电灯,可奇怪的是灯怎么拉都不亮了。一检查,是电闸被关掉了。

  灯亮后,老陈夫妇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直发抖:婷婷满头乱发,她的脸竟没了,只看到红通通一片,还在往下滴着汁液。“这是怎么了?”惊吓之余,老陈急忙倒来茶水,帮婷婷清洗面孔,可这并不止痛,他又找来一些冰块,往她脸上抹。

  随后,老陈打电话报警,警方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婷婷被送进乡卫生院,打了消炎针后,她被120急救车转到屏南县医院救治。但县医院也无法为她进行治疗,2天后,老陈又包车将婷婷送到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据婷婷的主治医生李海晖介绍,婷婷正是被硫酸泼中烧伤的,全身烧伤面积达到9%,其中6%三度烧伤,3%深二度烧伤,目前已经动过一次手术,估计还要再做一到两次的手术,三度烧伤属烧伤中最严重的。

  泼硫酸的竟是追求者

  婷婷说,在事发当晚,当她知道自己是被硫酸泼伤时,就怀疑下毒手的是追求者陈力,因为当晚她临时改睡在嫂子的房间里,除了家人,这事只有陈力知道。

  而当晚7时许,陈力来过婷婷家,还跟婷婷聊了一会天,问她是不是第二天要到福州,确认她要走了,他还说了一路顺风之类的话,后来,他就离开了。

  婷婷说,早在去年,陈力就追求过她,整日对她嘘寒问暖的,非常关心,但她最终没答应,她对他的解释是,她从小就是陈家的童养媳,陈家把她养到这么大,她不能有恩不报。婷婷说,事发十几天前,她又跟陈力说了这话,“当时他显得很不高兴,很久都不说话”。

  经过侦查,事发3天后,警方找到了涉嫌行凶者,并予以刑事拘留,他不是别人,正是婷婷的追求者陈力。得知这个消息,婷婷的心一下就凉了,她没有想到,口口声声要给自己幸福的男人,会对自己下此毒手。

  泼硫酸前断电开好门

  据婷婷的养父老陈介绍,事发后,接受屏南县警方调查时,陈力交代了他向婷婷泼硫酸的过程。

  陈力家就在老陈家十几米远处,3月6日凌晨零时许,陈力准备了一瓶硫酸来到老陈家,发现他家大门紧闭,于是他爬上了与老陈家相连的一座无人居住的土房子三楼,从那里跳到了老陈家三楼。那里正是婷婷平常所住的卧房,陈力来到房间窗户前,发现婷婷并没有住在里面。

  随后,他从三楼挨间寻找,一直找到一楼,他看到婷婷嫂子的房间还亮着,木制窗户并未关上,他掰开塑料帘子往里看,发现婷婷正睡在里面,而一把钥匙正插在房门上未拔下。

  陈力并未急着进门泼硫酸,而是凭着对老陈家的熟悉,跑到院子大门旁将两个电闸关闭,并打开大门。之后,他才用钥匙打开婷婷所睡的房间,将硫酸泼向熟睡中的婷婷,随后从打开的大门逃走。

  童养媳身份导致悲剧

  昨日上午,记者在协和医院烧伤科病房见到了婷婷,她的整张脸只有下嘴唇的一半及眼睛周围很小的一圈是完好的,其余部分大多已被硫酸腐蚀而糜烂,显得触目惊心。随后,记者与她进行了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能不能问一下你在陈家是个什么样的身份?

  婷婷(以下简称婷):童养媳。我是古田人,7岁时母亲患了癌症,把我送到了屏南那里,准备养大了给陈强当媳妇。

  记:陈强知道你跟他的关系吗?你们之间有没有男女的感情?

  婷:知道,我们从小就很少在一起说话,他很内向、害羞,我们在一起感觉特别扭,我感觉更像是他妹妹。

  记:那陈力呢?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婷:有一点感情,他追求过我,和我聊天时有说有笑的,很迁就我,对我很好。

  记:当时你对他动心了吗?

  婷:(沉默了几分钟,眼泪从眼角流下)有动过心,可我是人家的童养媳,父母把我养那么大,我不能愧对他们。

  记:现在呢?你希望他来看你吗?

  婷:不希望,现在我对他有一种恐惧感,他像个恶魔。

  记:对自己的身份和这次遭遇你是怎么看的?你觉得二者有联系吗?

  婷:(沉默)童养媳身份限制了我的爱情自由,如果我不是童养媳,我会答应跟他(陈力),也就没事了。可现在,(长叹)认命吧,我多么希望能像别人那样自己谈恋爱。

  4个童养媳同村不同命运

  婷婷告诉记者,据她所知,仅在她们A村,就有4个童养媳,平常她们相互之间有联系,关系都很不错,只是她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各不相同。

  几经努力,记者联系上了A村一名童养媳小花(化名)的姐夫高先生,他说,小花1岁多时就被抱养做他弟弟的童养媳,后来小花不同意跟他弟弟谈对象,到福州打工并恋爱,家人也没有反对。据他介绍,另两名童养媳也在外谈对象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婷婷,等待她的又是什么呢?养父老陈说,送婷婷进医院时,他全家只有1000块钱,如今治疗费已花了2.5万元,都是找亲戚朋友借来的,医院称,婷婷的治疗费共需近5万元。

  目前婷婷一家急需大家伸出援爱之手。

  报恩不应牺牲终身幸福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福建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曲鸿亮老师。

  “悲剧,这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悲剧。”闻听此事,曲老师不禁感慨,“她(婷婷)是‘童养媳’的直接牺牲品。”

  曲老师说,早在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就已废除了童养媳制度,但在民间,特别是欠发达的偏远山区,因为经济落后,观念闭塞,抱养童养媳的现象依然存在。

  曲老师表示,童养媳的做法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作为现代青年,要分清养育之恩与婚姻自主的关系,报答养育之恩不应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

  行凶者行为属强迫情感行为

  接受采访时,路下乡A村甘主任说,涉嫌行凶者陈力平时不爱说话,朋友也很少。对此,福建中医学院国医堂心理学林榕发教授认为,这是一种强迫情感行为,这种人追求完美,爱上一个人后就要拥有,否则就摧毁、扭曲她,不让别人得到,对于婷婷童养媳的特殊身份,更是无法逾越别人的闲言碎语。

  除此之外,林教授说,行凶者身上还表现出一种爆发型、偏执型及边缘型的人格障碍,容易由爱生恨,行为残忍。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