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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泉龙五六百辆车易主 车主满街找车看到就抢
2007-02-07 09:02:30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以几万元作抵押,就能拉回一辆汽车,无需支付租金。任何时候归还车辆,就能讨回抵押款。漳州市流传着一种“开车不花自己钱”的说法。但现在,通过这种方式开上车的人大都不敢把车开到路上了,因为车主正满街找车,找到就抢。

  车主与用车者互不相识,是经过一家“诚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现了车辆的转移。昨天,许多车主来到“诚源”,公司大门开着,却无人上班,负责人郭某某的手机总是关着。

  车主少辉告诉记者,他们把自己的汽车租赁给“诚源”,由“诚源”对外出租,约好到月底由郭某某付给车主租金。因为郭做这一行已有几年时间,在业内名气很大,厦、漳、泉、龙都有人将汽车租给他,估计有五六百部。

  以前,郭都能及时支付租金,但大约从去年10月开始,他就不按月支付租金了。车主要讨回车,他总是今天推明天。有的汽车已到了年检时间,车主多次催促,郭总是说车在外面。后来,电话打不通了,几天前甚至连公司都关门了。 

  这几百部的汽车到哪里去了呢?车主们说,郭是将这些车辆抵押给别人了,他因此获得一笔巨额抵押款,据说他将这些抵押款用于放高利贷。

  车主们四处寻找,在市区、华安、龙海等地找到了部分“失踪”的汽车。可是,车子已经是别人的了。有的车主找到车后就抢,却被对方一顿痛打。很多用车者将车牌摘下或者将车藏起来。

  车主少辉将一部“海南马自达”以每月6500元的价格租给“诚源”,但却要不回车了。一周前,他看到自己的车在街上,上前抢车。对方告诉他,自己是用7万元作抵押从郭那里拿到车的。双方争执起来,少辉报了警,警察就把车留在派出所里。

  车主们认为,郭的行为属诈骗,因为郭没有权利将别人的车拿去抵押,就像租房者不能将房东的房子拿去抵押换钱。他们到各个部门反映,却被告知这属于经济纠纷,要由法院受理。

  昨天,记者和少辉一起拿着机动车登记证前往派出所领车。警方说, 此案究竟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还未定性,应该说,车主和用车人都属受害者。

  刘丽英 吴娇娇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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