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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偷了卖淫女手机现金 卖淫女报警说其被强奸
2007-02-13 16:59:59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记者苏勇)卖淫女子肖某没有想到,自己费尽心思跑到派出所报警称被人强奸,结果却把自己也送进了收容教育所。日前,丰泽警方查明一起“强奸案”另有隐情,报警人肖某称被强奸,而事实是一起嫖资纠纷。

  今年1月下旬,20余岁的女子肖某跑到丰泽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人麻醉强奸,身上手机现金也都被偷走,具体案发情况,肖某都推称被麻醉后昏迷不醒,记不清楚。肖某提供了“强奸者”陈某的手机号码。

  案件随后被移交到丰泽市区刑侦中队侦办。刑警经过调查了解,获悉陈某下落,于2月初在丰泽辖区一家招待所内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但经过审讯,警方发现案件另有隐情。原来,肖某的身份是卖淫女,1月20日晚上,陈某电话联系到肖某,双方商定了嫖娼价格。当晚,两人“住进”了温陵路一家招待所。第二天早上,肖某醒来却发现身边的陈某不见了踪影,自己所带的手机与现金也都丢失。于是,肖某花尽心思想出“被强奸”情节,跑去报案。

  陈某还交代,他被抓获时,正要准备故技重施,偷嫖其他卖淫女。

  机关算尽,由于卖淫,肖某被警方收容教育。陈某则不但面临嫖娼处罚,还因涉嫌偷窃,要被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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