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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10万元起口角 厦门老板揭发女主管:她贪34万
2006-09-14 10:18:22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一广州“屈臣氏”的前女主管,曾手握70多家分店皮肤护理用品的采购权。

  一位是厦门市一家知名百货有限公司的老板,急于将自己公司所代理的产品在“屈臣氏”上架销售。

  因口角纠纷引起,想求警方讨说法,后双双卷入商业贿赂案。

  昨日,厦门警方透露,这位前女主管,至少接受22万贿赂,目前被刑拘。

  据称,这也是今年厦门最大商业贿赂案。

  争10万元起口角

  8月6日晚,厦门警方,几乎同时接到一男一女报警。

  事发在天湖路97号,男的为厦门市一家百货有限公司老板林某;女的姓蔡(下化名蔡玲),曾是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屈臣氏)的一女主管。

  林某说,蔡玲曾向他索要10万元,但现在不肯还,而且带了行李想逃跑;但蔡玲当时坚持,她只借了10万,但林某现在不只要这么多,要更多钱,所以他不给。

  两人争吵不休,后被民警带到开元派出所处理。

  据办案民警介绍,到派出所后,蔡玲坚称这是债权债务纠纷,林要到她家讨债,自己有异议后发生口角。

  但在另一警务室做笔录的老板林某,却一语道破了内情,“她(蔡玲)利用帮助我们公司在屈臣氏公司商店上架销售货物,不止向我索要10万元,先后收了我34万。”

  “她这是收受贿赂。”林某说完,派出所意识到这不是简单债权纠纷,而是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随即交给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之后,经侦干警的调查,让这起至今为止今年至今厦门最大的商业贿赂案,渐渐浮出水面。

  厦门老板揭发:她贪我34万

  警方介绍,原来这两人,曾有“密切”的商业合作。

  2001年12月12日,蔡玲加入佛山市南海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的厦门办公室工作,职位是采购主任,负责厦门市3家分店的采购。

  从这时开始,厦门这家百货公司的老板林某,开始与蔡频频接触商谈合作,在屈臣氏公司厦门分店上架销售自己公司所代理的产品。

  当时两人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去唱KTV,相处愉快,合作顺利,俨然成了“好朋友”。

  据介绍,2004年10月,蔡调到屈臣氏公司总部广州工作,负责南中国区皮肤护理用品的采购工作。她的职权范围一下子由3家分店的采购扩展到70多家分店。

  警方介绍,林某看到了更大的商机,他马上联系蔡玲,请她帮助在屈臣氏公司南中国区的70多家分店销售自己公司代理的护肤品;蔡也答应帮忙,于是,在2005年3月底,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据透露,林某公司的20多款皮肤护理用品摆上了屈臣氏公司南中国区70多家分店的柜台。

  林某还向警方反馈,之后,蔡玲开始以各种借口找她要钱了:2005年5月底,蔡玲告诉他自己看中了一栋别墅,想买,但是钱不够;他听后给了8万元,但她并没有买什么别墅。

  警方查证的蔡玲第三次收受贿赂是:一天,林某到她家,蔡突然接到朋友来电说因事急需钱,要借4千元,蔡告知在场的林某,林二话没说,马上请在厦门的朋友转帐4千元。

  林某还向警方举报,到了2005年8月,蔡又告诉他看中了一套房子,在海沧大桥那边,想向他“借”人民币10万元;自己把10万元转到了蔡玲帐户上,两人没有签借条。

  据林介绍,当时自己就告诉蔡玲,只要来年能够再签协议,公司的产品还能继续在屈臣氏公司南中国区的70多家分店销售,那10万元就不用还了;后来,蔡玲买下了房子,从此对还钱的事一字未提。

  2006年3月,2005年签订的协议到期,双方又签了一年的协议,屈臣氏公司南中国区的70多家分店仍旧销售林某公司代理的护肤品。

  “当时就觉得她很贪,但业务有需要,没办法”,林某在协议签后不久,蔡又以装修房子为由向林索要了10万元。

  按照这位厦门老板的说法,从2005年4月到2006年的3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中,蔡5次向他索要钱财34.4万元。

  前女主管承认受贿22.4万

  2006年5月,双方均有意外发生。

  警方证实,2006年5月,屈臣氏销售的由林某公司代理的产品“艾尔斯丹”的包装出现了问题,外包装打上了“欧莱雅”的标签,涉嫌侵权;虽然法国品牌“Lorel”没有注册中文名称,但在中国,人们一直称它为“欧莱雅”。

  据介绍,“Lorel”(中国)公司与屈臣氏公司交涉,协商处理;后屈臣氏公司决定撤下柜上的“艾尔斯丹”产品,要求林某公司进行包装的修改。

  林某说,公司修改了包装,但是屈臣氏公司并不满意,原因是林某公司只是做了简单的处理,修改后的包装相当粗糙,协商未果,产品在屈臣氏70多家分店遭撤柜。

  这也意味着,林某公司销售的一大的渠道,被中断了。

  据介绍,林某当时就找到蔡玲,希望获得帮助;但他被告知蔡已于今年5月24日离职了。

  后林某觉得,既然自己的货被撤柜,蔡应至少归还他在签订2006年新的协议后他给的10万元还给他,但遭到蔡的多次回避;于是僵持之下,发生文章最开始的口角报警纠纷。

  而据警方人士介绍,在接受该案后,经侦支队先是熬了个通宵,连夜两人进行突审,林某主动交代了与蔡玲交易的基本经过。

  但蔡玲一开始却一口咬定,10万的买房款是自己借的;但对于10万的装修款,她却直接给自己捅娄子了。

  警方人士说,10万装修款,蔡坚持称是“霸王”产品不再由林某公司代理,经她介绍直接供货给屈臣氏公司,林某给他10万元当介绍费;而警方联系“霸王”产品,调查得知,并没有经过蔡的介绍,介绍费的说法不攻自破。

  警方称,蔡已交代自己非法收受22.4万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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