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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建筑单位没保证金不得开工 外来工有生育保险
2006-08-25 16:13:38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记者钱玲玲 通讯员金季昆报道

  商报讯 “厦门的房租太贵了,我们每个月的房租占到月收入的1/4至1/3,希望能够适当降低房租。”昨日上午,市政协提案委对今年的重点提案《关于改进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的建议》进行了督办,外来员工代表张立中提出了这个愿望。

  张立中2001年来厦打工,目前在湖里区的一家企业上班。谈到外来员工面临的困难,张立中表示主要有4个方面。除了房租过高,还有外来人员居住地缺少休闲设施,大部分外来员工没有缴纳社保,以及外来员工子女的教育环境有待改善。

  10所民办高校

  即将投入使用

  在提案督办过程中,市教育局局长赖涵介绍,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24万人,其中外来员工子女8.3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4.45%。

  赖涵表示,由于公办学校的资源有限,目前只有1/3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读书。为此,政府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并积极改善民办学校的环境。我市正在开发建设的集美文教区和翔安文教区以及同安五显镇、汀溪镇、集美区后溪镇等地已吸引了近10所民办高等学校投资办学,部分学校将于今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

  建筑行业即将实行

  工资保证金制度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吴学香透露说,针对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特殊性,我市将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筑行业工资保障金制度。也就是说,建筑单位必须预付工资保证金方可开工,保证金额度为:建筑工程总造价的20%除以工程完成月数。一旦劳动部门接到该项目拖欠工资的举报,一经查实,将动用这笔保证金来偿还工人工资,建筑单位必须再缴足保证金后才可继续开工。

  从去年11月起,该制度在同安区试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此举将解决建筑工人主要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

  此外,吴学香表示,今年内将把外来员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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