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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私愤谋钱财员工绑架台湾老板 首恶被判刑15年
2006-08-22 16:18:38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记者杨清白 实习生林信俊 通讯员陈杰报道

  商报讯 被台湾老板用酒瓶砸破头,一台湾人怀恨在心,与福建晋江市几人策划绑架,绑架了老板的得力助手,勒索人民币2000万元。此案迅即被警方侦破,绑匪主谋悉皆落网。昨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谋庄培仪和张志佳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清权和杨瑞和被判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周荣同和吕学有被判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蔡华伟被判刑2年。李维仁被判刑1年6个月。

  曾被老板酒瓶砸破头

  一员工献计绑架老板

  2005年6至7月,台湾省台北县人杨瑞和在厦门认识了老乡张志佳。张志佳告诉杨瑞和,他在施某(台湾省人、绰号“小宝”)开的公司上班,“小宝”近5个月赚了1亿多新台币,可以从该老板身上弄一些钱。张志佳还称,他曾被“小宝”用酒瓶砸破头,要求杨帮忙报复。杨瑞和即将该情况及张的意图告知晋江市人庄培仪(绰号“豪哥”)。在庄培仪的要求下, 张还提供了“小宝”的个人资料,并称事成后要分3成的钱。

  2005年8、9月间,庄培仪与杨瑞和、张志佳预谋绑架台湾人施某勒索赎金。随后,庄培仪找来周荣同和吕学有这两个台湾省桃园县人来帮忙,由这两人负责索要赎金。

  绑架老板的副手

  勒索赎金人民币2000万

  2005年12月,庄培仪邀请石狮市人李清权来厦,并安排李负责出面绑人,并介绍与杨张两个台湾人认识。之后,这伙人开始实施绑架计划,由李清权等人根据张志佳提供的信息对施某实施跟踪,但由于施某较少出门,他们决定选择施某公司的第二把手“小帆”(化名)作为绑架对象,然后向“小宝”要钱。

  2006年1月13日20时20分许,小帆正走在富山女人街的小路上,绑匪获悉后,由李清权派出江西人“阿标”及另两男子(均在逃)驾车尾随,并用刀将小帆劫持进车内。后绑匪将小帆绑架至晋江市青阳镇梅青商贸城某室。

  五天后绑匪主谋悉皆落网

  将小帆绑至晋江后,庄培仪拿出5万元“绑架费用”让李清权付给“阿标”等人。次日凌晨后,庄培仪、周荣同、吕学有等人赶到晋江后,与李清权商议,并确定欲勒索赎金人民币2000万元。之后由李清权、周荣同、蔡华伟及“李光坏”等人驾车载小帆驶往晋江安海方向,胁迫小帆用手机与施某通话,要求准备赎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06年1月15日凌晨,庄培仪、周荣同、吕学有再次来到晋江关押小帆的地点,吕学有持砍刀架住“小帆”的脖子,其中一人将刀压在小帆的手指上,并威胁小帆说这是最后机会,如不按要求录音(录一盘要“小宝”救他的录音带),就把指头剁下与录音带一起寄给“小宝”。在绑匪的威胁下,“小帆”按照事先写好的纸条的内容进行录音。

  在整个绑架过程中,周荣同多次打电话向施某催要赎金。期间,这伙人还对小帆实施蒙眼、捆绑手脚、限制其人身自由、殴打等行为。

  2006年1月18日凌晨,公安机关先后将庄培仪、周荣同、吕学有、杨瑞和及张志佳等抓获归案,后根据庄培仪的交代,在晋江市青阳镇解救出小帆,同时抓获蔡华伟、李维仁、李清权。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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