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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倒卖国有土地 云宵县一农民非法牟利70万元
2006-08-10 16:25:34  来源:闽南日报  【字号

  本报讯  (卢子能  陈闪明)为牟取暴利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私自干起倒卖国有土地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兴,8月6日被云霄警方擒拿归案并刑拘。

  今年7月13日,云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获取一条信息:该县云陵镇金霞社区有较大规模的农用地被非法转让、倒卖。接警后,经侦民警分赴县国土资源局和金霞社区调查,不久便初步查明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金霞社区确有土地被非法转让、倒卖。于是该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且快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兴擒拿归案。

  经查,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间,云陵镇享堂村村民林某兴伙同本村村民沈某德通过多方游说,以每亩4万至4.5万元价格,向该村金霞里部分村民收购7.57亩农用地进行基建,共建成4幢52间地基,并以每间1.4万至3万元不等价格出售,从中非法获利70万元。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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