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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千元害死一条命 潜逃15年落入法网被起诉
2006-08-01 19:38:54  来源:闽南日报  【字号

  本报讯  (卢子能  林宏杰  黄志刚)7月30日,被漳浦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的郑某跃沮丧不已。他因区区1000元,与同伙害死一条人命后,潜逃15年落入法网,将受到法律严惩。

  1991年6月3日凌晨2时,郑某跃与林某庆、蔡某辉、蔡某宗、陈某龙等人(均已判刑)在闽龙渔1122号单拖渔船捕鱼作业,当行至漳浦礼屿列岛附近的白鸭渔区捕捞时,将漳浦县六鳌镇东林村林某荣、刘某文等人的一架定置渔网拖走。林某荣、林某新、刘某文等人发现后,驾船追赶,靠近后用绳索将两船绑在一起,林某荣、林某新、刘某文等人上闽龙1122号船,要求林某庆等人赔偿1000元,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争执不休。凌晨6时许,蔡某辉、林某庆萌生推人下船后逃跑的念头,后郑某跃与林某庆、蔡某辉、许某亮等人将林某荣推下闽农5405号渔船,将林某新、刘某文推下海后驾船逃跑。林某新被营救上船,刘某文死亡。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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