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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市要建儿童福利机构
2006-07-07 10:30:04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李珂 )根据省民政厅、教育厅等15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到2010年,全省各设区市都要建成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为孤儿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救助,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权利。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提高儿童福利院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生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同时,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机构要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自愿减免散居孤儿医疗费用。对于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为所收养的孤儿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部门要给予指导和支持。教育部门应当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免收杂费,免费提供科教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用,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所在学校要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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