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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有效台胞证受理点下月扩至全省九个设区市
2006-07-27 15:58:24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公安部同意我省从原有的福州厦门两市扩大到九个设区市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经公安部同意,我省从8月份开始,将五年有效台胞证的受理点从原有的福州、厦门两市扩大到全省九个设区市。自此,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均有权受理五年有效台胞证。

  2004年5月13日,我省正式启动了签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工作,成为当时内地公安机关惟一获得授权签发五年有效台胞证的省份。两年多来,我省充分发挥对台地缘优势,不断地改进签发办证工作,推出便利举措,使得持有五年有效台胞证和多次签注的台湾居民无需每次入境每次办证,已在大陆投资、经商、就业的台湾居民的证件到期换发和遗失补发等手续无需出境至港澳申办,切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投资、经商、就医、就学、探亲和访友提供方便,为促进两岸的交流交往和我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年有效台胞证签发工作启动初期,我省采取福州、厦门两市公安局受理申请,省公安厅集中审批、制作、签发证件的工作模式。经过两年运转,五年有效台胞证受理签发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随着来我省其他设区市投资、就业、就学、探亲、旅游等的台湾居民日益增多,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申请办理五年有效台胞证,公安部同意我省将五年有效台胞证的受理点扩大到全省九个设区市。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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