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厦最低工资标准提50元 市政府已批 省近期公布
2006-07-21 07:29:08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思明、湖里企业工资将为每人每月650元,


      本报讯 (记者 杜世成)继去年我市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来,我市今年将再度调高最低工资,上调50元。市劳动保障局上报的调资报告已获市政府批准,省政府将于近期审批,并在全省统一公布。


      据了解,以往我市调资的时间一般是每年6月到7月初,由市劳动保障局上报调资报告,市政府批准就可以公布了。但从今年开始,调资申请要由省政府审批并统一公布。劳动部门说,此次最低工资拟调高50元,已经反复征求了企业、劳动者、工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对比了我市与周边、国内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个数字较符合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


      劳动部门说,现在主要是公布时间的问题,具体调资数字可能变化不大,具体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四区调高50元左右,同安、翔安两个区可能上调更多些。据了解,1994年以来,我市已调整10次最低工资标准,但其中1997年至1999年之间,以及2004年,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造成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其他省市的差距拉大。


      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集美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但是,这一工资标准依然无法满足目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出现企业“招工难”的情况。

【责任编辑:林志彻】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