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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户型供应量岛内尽量增加 岛外将大增
2006-07-13 09:11:51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厦门市今后出让的土地将尽可能增加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在总量上达到此类户型占70%

■岛外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岛内根据特定区域、地段有所区别

    本报讯(记者 陈运军 吴晓菁)“90平方米确定为建筑面积,70%指年度城市开发总量”。针对国家九部门房产新政“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这一规定带来的多种解读,昨日有了明确答案。对此,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将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岛外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岛内根据特定区域、地段而有所区别。

    90平方米到底是指建筑面积还是指套内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这到底是指单个项目还是指城市总量?作为5月底国家九部门“十五条”房产新政措施的核心内容,关于其中的解读,一直都没有定论。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根据最新收到的国家建设部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明确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而70%比例将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即年度城市开发总量。

    “我市将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来执行国家这一规定。”赵燕菁说,在总量控制上,我市今后出让的土地将尽可能增加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在总量上达到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70%。在区域平衡上,岛外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肯定会大幅增加,而岛内将根据特定区域、地段有所区别,具体要视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赵燕菁表示,在《意见》出台前,其实我市已经开始执行这一规定了。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8日即将出让的岛外6幅涉及居住项目的地块,就有5幅在建筑设计住宅户型面积一栏上,明确指出“套型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而位于集美的2006JG01地块,在户型面积上更是规定了“套型建筑面积一律不得超过90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有关方面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建设部在这次的补充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不得擅自突破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尤其是在建筑设计上。对于那些希望通过户型突破实现“擦边球”的开发商来说,这无疑是重要信号。

    针对建设部《意见》最新规定及规划部门的说法,多位业界人士说,这将让岛外楼市步入中小户型时代,对于中低收入购房者来说也称得是个利好消息。随着岛外土地供应量加大及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大量中小户型房源增加将带来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从而减缓房价上涨速度甚至不排除局部时间内小幅下跌,房价整体将趋于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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