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泉州发布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2006-05-29 10:27:20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泉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02-2020)》已经市政府通过,于近日发布施行。

  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02-2020)》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本辖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工作,各城市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于2006年年底前制定相应的抗震防灾措施和对策。

  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本辖区内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全面查清辖区内建筑物,特别是易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未按或不满足设计规范的建筑物、危旧房屋、石结构及预制板房屋等的分布和抗震能力情况,并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等城市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建筑物业主要根据普查数据和结果,对建筑物实施抗震鉴定,并及时对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改造和保护工作。要加强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及重要古建筑的抗震和加固工作,加强馆内文物的抗震保护,对一、二级文物按提高一度设防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保障抗震安全。

  进行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时,应有计划地淘汰抗震性能差的结构类型,逐步消灭危旧房屋。对于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石结构房屋,结合城市改造分期分批进行。对于农村大量存在的石结构房屋,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引导农民拆除并重建符合抗震要求的新型村镇住宅,全面提高抗震能力。

  据了解,建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避灾疏散场所的建设标准,通过试点建设,推动分期分批完成全市避灾疏散场所的建设,完善避灾疏散管理体系和应急避灾疏散预案。今后新建工程在工程选址、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抗震审批;并加强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纸的抗震审查工作;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论证工作。

【责任编辑:林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