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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孩子玩火引发林火 家长赔偿损失
2006-04-11 22:37: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闽清县7名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10亩。记者11日由市森林公安局获悉,目前闽清森林警方已责成监护人严加对孩子的管教,并向受害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2月6日下午,闽清县梅城大路村洋桃山场发生森林火灾。闽清森林警方在现场调查时发现,起火点有多个,均位于一处空埕上,呈不规则零星分布。周边群众表示,事发当天看见现场有几个小孩子在玩耍。经查证,当日下午2时许,肇事者为9岁的男孩陈某和11岁的男孩池某,他们和5名小孩在梅溪镇大路村梅西开发区山边空埕玩耍。在玩耍过程中,陈某、池某用一次性打火机各点燃野草玩,由于现场风大、地表干燥,导致火星向四周扩散,最终致使火势迅速蔓延至大路村洋桃山场酿成森林大火。

      因陈某、池某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森林警方已责令其法定监护人予以严加管教,并向受害单位大路村赔偿经济损失。目前,当事双方正在协商经济赔偿事宜。

     (福州日报林少瑾 陈宇 王日添)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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