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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去县城修手机的机会 连城男子途中强奸干妹妹
2006-12-29 08:36:15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本报记者 容月玲 通讯员 陈立烽 罗海锋
 
  黄某骑摩托车带干妹妹王某修手机,途中却将干妹妹强奸了。昨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

  2006年7月13日晚,黄某驾驶摩托车到连城县某镇王某(与黄某系干兄妹关系)家玩,后驾驶摩托车载王某到连城县城关某店修理手机。当晚9时左右,手机修好后,黄某驾驶摩托车载干妹妹回家,途中却不顾王某的强烈反对,将她强奸了。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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