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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一名养路工被撞死 镇政府输了官司却不赔钱
2006-10-19 21:07:21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新华网福州10月19日电(记者 涂洪长 项开来) 镇政府的垃圾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主死亡,法院终审对镇政府判赔8万余元。然而一年多过去了,经多次催讨,镇政府只给了死者遗孀区区5000元。这种政府不守法的怪事发生在福建省安溪县剑斗镇。

  叶爱斌的丈夫苏远水生前是泉州市公路局安溪分局的职工,2003年4月15日,苏远水在驾驶摩托车途中,与剑斗镇政府所有的专用于运送垃圾的农用车发生碰撞,苏远水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镇政府所有的垃圾车应负事故次要责任。2004年底,叶爱斌将垃圾车司机、剑斗镇政府一起告上法庭。2005年1月21日,安溪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剑斗镇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赔偿因苏远水死亡造成的损失共83429.02元。剑斗镇政府随后向泉州市中院提起上诉,2005年6月28日,泉州市中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来以为终审了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想到要这个钱竟这么难”,叶爱斌告诉记者,泉州中院终审后,为了拿到赔付款,自己多次辗转于法院和镇政府之间,“今年农历三月份期间,我从法院拿到了5000块钱,说是镇政府给的,这之后,就一分钱也没见到了”。

  叶爱斌家住在安溪县长坑乡长坑村,这个村到剑斗镇之间没有日常班车。叶爱斌到剑斗镇政府找人要钱,每次都要坐别人的摩托车在山路上颠簸两个多小时,来回一趟得花上30多元的车费。叶爱斌上五年级的女儿苏丽婷抹着眼泪说:“妈妈不识字,普通话也讲不好,每次出门要钱都要受很多苦,妈妈很可怜”。

  叶爱斌告诉记者,丈夫发生车祸时,剑斗镇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是镇长李木成,现在李已经是镇党委书记。“每次到了剑斗,镇政府的人都说书记不在。我打电话给书记,他也不接。除了当时在被告席上看到李木成之外,现在我怎么费劲也见不到他了”。

  为了解实情,记者于10月10日下午赶到剑斗镇,镇政府办公室的一位人员告诉记者:“李书记到县城开会了,其他领导没有经手此事,不便接受采访。”但记者在镇政府的车库里却看到一辆车牌号为33726的本田轿车,据镇政府传达室的人说这辆轿车正是李书记的坐骑。

  据当地群众反映,剑斗镇是安溪县经济情况较好的乡镇,镇里有水泥厂、石灰矿、电厂等多家企业,镇财并不困难。而记者在剑斗镇镇务公开栏上也看到2005年该镇的补助收入和自筹收入合计达到230.8936万元。当记者问到镇政府为什么不执行法院判决时,镇政府办公室的那位工作人员以“各方对此还有争议”作答。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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