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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民低保到全民医保 厦门年五千万编织保障网
2006-10-16 10:31:25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商报记者 樊娟

  核心提示:不久前,著名经济学者吴敬琏提出,中国实现全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引发国内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事实上,作为经济先发城市,厦门的全民低保已经实行九年,近日市政府出台新政策,从明年开始,厦门将每年拿出5000万元推行全民医保。

  在国内仍对“全民低保”是否可行争议不休时,厦门的“全民低保”今年已经进入了第九个年头。

  10月13日,记者来到海沧东孚镇莲花村低保户陈其昌家中,年已67岁的他,靠打零工和每月150元的低保金,养活着87岁高龄的母亲和患有冠心病的老伴。他对记者说:“没有政府帮忙,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

  他也许不知道,早在1997年,厦门市政府颁发了《厦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从城市扩展到农村。2004年,厦门市通过了《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将农民纳入低保的地方性法规。正是这些社会的最弱势者,得益于这项政策而获得生活保障。

  如今在厦门,像陈其昌这样的每月领低保的城乡居民,人数约为32000多人,占全市人口比例的2.1%,去年和今年市财政为此列拨专项经费每年超过3000万元。

  然而,也如陈其昌所说,平常吃的、用的,能省的都省了,唯有老伴吃药的钱不能省,有时病发时吊瓶一花就是几十块钱,将来最忧心的就是这一点。可以欣慰的是,近日厦门市出台一项最新政策,政府财政每年将拿出5000万,将医保范围扩大到全市城乡,43万此前没有加入医保的老百姓因此受益。一张更严密的社会保障网络正在编织。

  每月一百多元,一家人的救命钱

  一个月100元、150元能做什么?对于城市普通人来说,或许还不够买一件换季的衣服,请朋友到餐馆一次小聚,但是,对岛外的农村低保户来说,也许就靠这些钱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陈某,三口之家,妻子精神残疾,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吃药,经申请批准,每月补助100元;

  郑某,女,一家五口,丈夫患鼻咽癌,患病在床无法工作,公公婆婆年老体弱,女儿正在上学,全家倚靠她务农收入维持生活,经申请批准,每月补助150元……

  这是记者在海沧东孚镇采访时,亲眼所看到一个个低保户的真实例子。东孚镇副镇长余胃清告诉记者,该镇现有204户低保户,大部分每户补贴在100-200元左右,以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说,只靠低保金绝对不够的,低保户一般都通过务农、打工补贴家计。

  余胃清说,农村家庭抗风险能力低,经常家里人得一场大病,或者碰上车祸等意外事件,全家就陷入困境,不得不申请低保。而一些低保户中的特困人员,每年一两百元的补贴是远远不够的。

  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汪旭萍说,从今年10月1日起,厦门市将对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进行分类施保,提高对其补助标准,将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了20元-40元/每人月。即: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二级残疾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配偶一方已故、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每人每月增加20元保障金;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一级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每人每月增加40元的保障金。据了解,厦门市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人员约占总数的1/3。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一大特色,就是确立了应保尽保的原则。所谓“应保尽保”,就是没有限定低保名额,只要符合低保的条件,就必须无条件给予审核办理。

  要做到应保尽保,最重要的是资金保障。汪旭萍告诉记者,市、区各级领导对低保资金的保障都十分重视,在财政预算时做到“以人定钱”,据实列支。从2002年开始,市、区低保资金分摊比例为各50%,减轻了基层财政的负担,也促使低保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

  来自市财政局的数字显示,去年,厦门市低保对象为381949人次,全市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224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则有192431人次领取低保金,发放总金额1676多万元。

  低保户何玉连家的一本账

  何玉连是一个农村单身母亲。记者来到海沧南山村她家那间低矮的房子门口时,正碰上她从邮局寄钱回来。她的大女儿考上了省内某大学,小女儿也在厦门一家职业中专就读,虽然在她房间里几乎看不到电器和像样的家具,但她脸上时不时绽开的灿烂笑容,流露出一手拉扯两个女儿成才的农村妇女的满足和对未来的希望。

  何玉连领低保有两三年了,每个月150元,加上在镇上做清洁工每个月550元的工资,一个月收入700元。记者问她,这700元是怎么花的?她说,每个月吃饭花个七八十元,菜大部分是邻居送的,自己有时也种一点,水电费加起来只有几块钱,电话没装,自己一个月用100元左右,剩下的钱全部当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为了节省路费,两个女儿很少回家,前些日子刮台风后来看过妈妈一次,平时节假日她们会自己打工赚点钱,很懂事。

  即使如此,对何玉连一家来说仅靠低保也是不行的。大女儿大学学的是工艺美术,学费每年要8000元,小女儿读中专,一年学费也得3000元,对这个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所幸,她所在的南山村委会伸出援助之手,每年都借钱给她的孩子交学费,等孩子毕业后陆续再还。此外,今年市慈善会也补助了一部分钱。提起这些,何玉连感动不已,说没有村里和大家帮忙,孩子是绝对上不起大学的。

  何玉连所在的海沧区,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区财政分别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380余万元。区财政局卢琳兵局长介绍说,在预算资金安排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一直强调,行政和建设性支出要厉行节约,但社会保障、公共事业方面要舍得投入,尤其是低保的钱一分钱也不能少。低保资金每年根据全市关于农村低保发放的统一标准,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测算,财政部门予以全力保障。区财政部门靠管理出效益,海沧在全市最早搞基建合理价招投标,每年节省资金1个亿以上,并通过融资改革等方式节省下大量资金,再把省下的钱支持社会事业,特别是“三农”工作。

  全民医保:让贫困家庭不再生不起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农村低保户中,家中有病人的比例占了相当一部分,特别是家中青壮年劳力一旦生病,不仅要支付大笔医疗费,而且家中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没有了,往往因此完全依靠求助。

  今年国庆节前的一则新闻可能令他们看到希望:厦门市财政每年将出资5000万元,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实行城乡居民全民参加医疗保险。也就是说,继全民低保之后,厦门将着手推行全民医保。该政策的实行,将让43万群众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障。

  近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城乡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到以下人群:厦门户籍的在校学生和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每人每年补助50元;拥有厦门户籍且在厦门居住满5年,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残疾人,及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此类人员每人每年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8%予以补助。

  对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会议决定,从2007年起,厦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将从现在的5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80元每人每年,增加部分由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农民出资额不变。

  对于残疾人和老年人中的低保户参保,政府还将给予照顾,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免缴部分分别由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政府财政承担。

  这个政策对于报道开头所提的陈其昌一家,可说是及时雨。67岁的他还在给村附近一家农械厂打零工,一个月能挣600元,靠这个钱以及每月150元的低保金,养活高龄老母亲和给妻子治病。前来采访的记者们都为这一家发愁:老人打零工还能打几年?以后怎么办?也许,从明年开始实行全民医保之后,陈其昌的老伴就可以进入医保,不再为不能省的医药费担心。而陪同采访的莲花村干部陈建设也告诉我们,等到陈其昌老两口行动不方便时,村里还有敬老院,专门有人做饭、照顾他们,条件还很不错。

  “公共财政关乎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体现着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到社会文明、进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公共财政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厦门科学、和谐发展的工作来推动,尤其通过加大对‘三农’发展、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市财政局局长黄强说,“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预计将投入90亿元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厦门正在构建包括全民低保、全民医保、城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在内的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让像陈其昌、何玉连这样的弱势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孩子有书读,我们的社会因此而更加和谐,厦门也因此更加温馨。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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