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中共漳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5:11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落实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肃。

  整改情况:坚持一级带一级、以上率下,严肃政治理论学习纪律,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全面自查整改。2018年12月11日至21日,将2017、2018年市委中心组学习提纲分发给各常委及其他中心组成员,截至12月25日各常委及其他中心组成员均完成自查,对缺漏专题进行自学,并亲笔完成自学笔记记录;个别中心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记事本》的“党内谈话”部分,是其在与分管挂钩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谈心谈话过程中,由参加谈话的工作人员代为记录,所以有他人笔迹。2018年12月10日,和平镇党委根据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内容,重新制定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撰写学习总结。2018年以来和平镇党委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有关制度,研究制定《2018年和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8次,党委书记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记录。二是严肃批评通报。2018年12月14日,安排市委宣传部对和平镇、永福镇、新桥镇、象湖镇等4个乡镇的宣传委员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12月27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及学习情况进行审核验证并通报。三是完善学习机制。明确要求市委中心组成员严肃政治理论学习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参加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市委中心组成员因事请假的,必须在会后开展自学并做好笔记。2018年11月27日,制定下发《漳平市2018年度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漳委宣〔2018〕47号),将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从2019年起将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一并列入年度全市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定期通报,切实增强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讲政治、抓学习的高度自觉。

  (2)掌握党的十九大基本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强化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市委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会、报告会,市委常委带头加强学习,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表率。巡视以来,市委中心组分6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2018年9月4日,制定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均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二是坚持集中深入学。2018年11月15日,编发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题库。11月20日至12月20日,组织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开展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1月30日,下发《市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督查方案》,并于12月3日至18日组织市直各党委开展交叉督查。经督查核实,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均已组织所辖支部党员开展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渠道广泛学。2018年以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平台,均已完成年度90学时的学习任务和测试;“理上网来·漳平理论宣传”专栏共发布385条新理论知识信息,漳平党旗红、漳平红云平台累计发布新理论900余条,“先锋云课堂”举办1期,学习成效明显提升。四是强化培训系统学。2018年11月29日,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再次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新思想工作,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班,采取干部自学和集中培训学习的方式,由市委书记带头为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主题报告,开展新思想和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新思想。五是坚持常态持续学。将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和市委党校各类班次必修课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内容、细化专题,多形式推动学习不断深入。继续依托福建网络干部学院、“党员e家” “理上网来·漳平理论宣传” “先锋云课堂”等平台,持续提升全市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加强政策运用,明确具体举措,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漳平落实落细。一是紧扣重点抓学习。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班,结合漳平发展实际,设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思想等课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2月20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进一步突出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等学习重点,提出5条具体学习措施。12月25日,建立34支基层理论宣讲队,结合漳平实际赴基层开展宣讲,推动新思想深入人心。将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专题研究学习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二是紧扣问题抓整改。责令永福镇、和平镇、新桥镇于2018年11月底前整改到位。其中,永福镇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平镇于2018年9月26日、11月26日先后召开学习新思想专题部署会议;新桥镇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明确要求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再次专题部署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紧扣实际抓贯彻。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践行”活动,紧盯赶超发展目标,制定出台《中共漳平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具体举措,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5.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长效机制,以亮身份比形象、亮承诺比作为的“双亮双比”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11月30日,召开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会议,总结全市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对学习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印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党的组织生活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对所属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开展自查。南洋镇党委9个村党支部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扎实的4个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4个村党支部均已重新组织召开第三专题学习研讨;官田乡党委对13个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13个党支部均已重新组织召开第三专题学习研讨,重新梳理规范学习教育方案、总结和记录等材料;全市62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未体现“两学一做”内容,均已按要求重新撰写。把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传导压实责任。安排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一是强化领导。2018年12月14日,召开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会议,安排组织、宣传、统战等17个单位结合各自工作领域进行发言,全面分析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12月19日,市委书记陈论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分析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定期党内通报制度,2018年8月29日、12月26日,分别就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作了通报。二是强化责任。2018年12月6日,在市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2名市委常委均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套班子成员按照市委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认真对照检查、整改落实。2018年11月27日,下发《漳平市2018年度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漳委宣〔2018〕47号),细化考评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落细。其中,12月13日,象湖镇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提出5条具体措施,目前正有序实施。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年开展1次综合分析,并在党内通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方案的重要内容,市各套班子领导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中必须体现抓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占一定篇幅,着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阵地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018年8月13日,组织开展全市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活动,检查各类载体5245个,整改369处。8月20日至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抽查,未发现有导向错误、表述过时的内容。12月18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纪念馆、展馆展出内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导向错误的内容展出。其中,对于市博物馆有争议历史人物陈祖康的图片和生平简介,已于9月11日撤除;对自查发现的象湖镇红四军出击闽中纪念馆悬挂有争议历史人物陈祖康照片,也已及时撤下。二是健全管理机制。2018年12月10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漳委宣〔2018〕48号),完善审批制度,从严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正确政治导向。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阵地检查,确保可管可控。三是强化工作力量。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举办全市宣传系统干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42名基层宣传干部参加培训,基层宣传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得到有力提升。2018年11月7日,挂牌成立漳平市融媒体中心,整合漳平广播电视台、漳平新闻网、报道组等媒体资源,搭建“采编播发”一体平台,主流意识形态舆论阵地进一步壮大。2018年12月28日,5个乡镇已配备专职宣传委员,专职配备率提高至31.3%。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计划通过2019年省公务员考试招考2名干部充实到宣传部门;坚持每年举办全市宣传系统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宣传干部新媒体应用水平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研究干部的议事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干部议事程序,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2018年11月28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重申严格遵守“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和逐个表态、末位表态制要求,确保干部任免事项科学合理合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工委、党组)议事规则的方案》,进一步规范议事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委(党工委、党组)议事规则。

  (2)存在结构性超编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遵循精干、高效、统一基本原则,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有序消除结构性超编。对超编、超职数配备的单位,实行单列管理,干部只出不进或多出少进。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减少市直机关超编单位5个、超编人数9人,减少实配职数大于或等于编制数的群团单位5个。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和部门“三定”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消化整改到位。二是大力充实乡镇力量。2018年11月安排4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2名优秀村主干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人员到乡镇工作;2018年12月竞争性选拔10名事业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从市直机关选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补齐乡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空缺。截至2018年12月30日,新增使用乡镇行政编制19名,有力缓解了乡镇缺编和人员不足问题。下一步,通过加大招考力度,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招考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街道);通过竞争性选拔事业干部、安排选调生、村(社区)主干考录和公务员考试等方式进一步补充加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力量。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制定用编计划,认真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等管理方式,对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由机构编制部门依据各部门的职能转变和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调整,避免单位人员超编。

  (3)市直机关借用人员多混岗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加强借用人员和股级干部任免规范管理。一是全面清理。针对借用问题,制定下发《清理规范借用人员工作方案》,责成机关部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并严格执行借用规定。2018年12月10日,经各单位自查清理,目前已减少借用人员142名,其他57名因工作需要,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针对混岗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由行政编制以外人员担任股长(主任、负责人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改,明确今后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在行政机关担任股长或股室负责人。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干部交流调整和编制调整逐步予以消解理顺。二是加强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借用干部、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借用干部、混编混岗、“混基层”等情形。三是科学定编。结合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按照市直各单位实际,对其编制数重新进行核编定岗,着力解决借用人员多、混岗现象突出等问题。四是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严禁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借用人员或违规任用股级干部,凡违反规定的,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干部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工作,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努力推动基层干部有序流动,提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摸清底数。组织对全市科级干部和乡镇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对科级干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乡镇(街道)科级以下干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拓宽干部选拔视野,按相关政策规定,把参公、事业身份干部交流到乡镇机关任职,调动和激励事业干部工作积极性。2018年12月通过竞争性选拔调任2名事业副科级干部到乡镇党委工作,选拔8名事业干部担任乡镇政府副职,对28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交流。三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26名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2019年上半年计划予以消化10名,其余人员结合机构改革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逐步交流到位。研究制订加强乡镇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措施,对165名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超过10年的乡镇(街道)科级以下干部,根据个人工作经历、履职表现、专业特长和个人实际情况,逐步进行调整安排,实现干部有序交流。四是强化人才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挖掘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2018年共向上申报B类高层次人才3名和C类高层次人才1名,已经通过龙岩市组和人社局评审会审核,与往年相比有明显突破。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菁华英才”五年计划(2018~2022年)和“引才回乡”五年计划(2018~2022年),已引进2名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已签订师范类教育定向培养生协议20名,定向委培医疗卫生专业人才7名、农业技术专业人才4名。同时,引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35周岁以下漳平籍优秀人才19名,一聘5年进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为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5)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组建由市督查办、市效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6个干部工作纪律督查小组,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对各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开展工作纪律明察暗访。通过督查,共对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黄牌预警18人,诫勉教育6人。其中,市农业局科级非领导干部,已由党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深刻作了书面检讨,市纪委就此向全市作了通报。今后,结合开展“大督查大落实”和“双亮双比”活动,将全面落实干部电子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考勤结果纳入单位二级绩效考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使用管理,研究制定选派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服务企业项目、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的办法措施,实行定岗定责、清单式管理。二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组织人员对干部全程选拔记录进行自查自纠,对选拔记录不完整的进行补缺补漏。今后,将每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回头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有关要求,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实时记载,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做实做细干部档案工作。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科级干部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列出干部档案缺失材料清单,做好缺失材料收集补充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定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确保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8.关于干部监督工作不得力的问题

  (1)对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建立来信来访核查处理机制。规范干部任前公示期间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流程,详细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来信来访内容、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核实情况、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做到有批示、有调查、有反馈、有处理结论。2018年11月,对公示期间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核查,已逐项完成整改。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和处理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漳平市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处理协作机制》,由市委组织部每月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法院、检察院对党员涉嫌违纪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应用。三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机制。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组织领导干部自觉按要求如实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依规进行处理。

  (2)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28日,制定下发《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再次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任职)情况。其中,林业局3名干部均已不在天台山国有林场兼职,未再参与该林场任何事务。今后,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规定,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及时将其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党政机关各种待遇。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市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增进思想交流,推动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员民主监督。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认识。组织全市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抓落实整改。二是以上率下、严肃整改。市政府办党支部针对市领导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2018年11月22日召开市政府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会党员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8年12月6召开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6名市领导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深刻检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全面摸排、自查自纠。2018年12月6日,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党的组织生活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党委(党工委)为单位,对所辖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自查,共自查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41个,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制作《漳平市党员市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纪实表》,由党员市领导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汇总市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勇于自我剖析。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彻底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主题,市委常委班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上午、12月10日上午、12月6日下午、12月10日下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套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开展自查整改。要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对2016年度、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不同程度存在顾面子、讲人情,以提醒或建议代替批评,只栽花不挑刺的现象,严肃批评整改。三是重申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下发《实行民主生活会“三关评审制”的方案》,对批评和互相批评环节进行强调重申,明确提出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开门见山,不能含糊其词,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坚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敷衍了事走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深刻等现象,责令其重新召开。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的问题

  (1)有的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近亲繁殖”。

  整改情况:严格发展党员标准,优化农村(社区)发展党员结构,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组织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所属支部“近亲繁殖”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党员“近亲”比例占全村党员总数20%以上的,实行“黄色预警”,重点监控,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191个村(社区)均已完成自查,未发现违反程序“近亲繁殖”入党情况。其中,高明社区“近亲繁殖”党员情况,桂林街道党工委已于2016年3月28日对高明社区原支部书记刘寿尧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当年7月29日免去刘寿尧支部书记职务。制定下发《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六项机制”的通知》,2018年10月起严格执行农村发展党员备案管理制、审核审批制、提名推荐制、培养考察制、全程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基层发展党员家族化、裙带化等“近亲繁殖”问题。每半年对各党委(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生活,加强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党的组织生活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对所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全市共自查出“三会一课”存在问题70个、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存在问题25个,均已完成整改。永福镇党委、菁城街道党工委、和平镇党委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11月21日、11月15日组织所属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进行培训,重申强调有关规定要求。2018年11月14日,市安监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每月16日为“党费日”,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填写《党员活动记实手册》《党费收缴登记簿》。二是注重规范提升。制定下发《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开展“红土先锋”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开展“红土先锋”达标创星创建内容,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达标创星工作台账和评星定级初评结果已汇总上报。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方案》,重申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要求全市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登记,确保全体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员活动记实手册》有记录,做到及时、规范、有底可查。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先锋云课堂活动的通知》,每月邀请优秀党课主讲人上党课,并录制成微视频上传至“漳平红云”APP,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点播观看学习,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党课质量。截至目前,先锋云课堂第一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开讲并上传至“漳平红云”APP,已点播观看学习1万多人次。四是强化指导检查。线下结合党建目标管理考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年度组织工作考评,加强对“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导,全面提升工作质量;线上依托“漳平红云”APP平台,全面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录入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及各党委(党工委)开展线上督查,常态化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工作规范。

  (3)村级换届选举存在选人难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从“从现任干部中挑、从后备干部中推、从机关干部中派、从外出人员中引”等办法,引导动员优秀人才参选,切实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一是强化后备队伍建设。实施“引才回乡”计划,2018年起每年引进10名(换届年20名)漳平籍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人才进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鼓励其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解决村干部选人难问题。2018年共引回19名优秀人才进入村级后备队伍,其中3名通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队伍。同时,逐村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台账,每村保持3~5名后备干部常量,村主干后备干部达到“一职一备”,并通过“给岗位、压担子”、乡村干部挂钩培养、报送参加培训等办法,全面提升村级后备干部能力素质,切实破解村干部后续乏人等问题。二是注重选优配强班子。制定下发《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实行“三联三考三谈”工作机制,鼓励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中推荐合适提名人选,对少数确无合适人选的村,从乡镇(街道)或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同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在2018年村级换届中,我市共从乡镇(街道)选派6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72个村、7个社区实现“一肩挑”,108名村“两委”、20名社区“两委”实现交叉任职。在选举产生的新一届1119名两委班子中,女性325名,占29%;中专(高中)以上568人,占50.8 %,其中大专以上177人,占15.8%;35周岁以下239人,占21.4%;平均年龄40.6岁,整体结构较上届更为优化。三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制定下发《加强村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方案》,从加强思想引导、实行目标管理设岗定责、严格执行坐班值班和请销假制度、完善督查考评工作机制、落实抓乡促村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对村干部日常管理进行规定,推动村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四是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每年举办1~2期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乡镇负责兜底培训,确保每名村(社区)主干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引导村干部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等学历教育,提升综合素质。2018年换届后,我市及时举办全市村(社区)主干培训班,共培训村(社区)主干303人,16个乡镇(街道)也全面完成新一届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

  (4)村务公开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一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印发《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反馈意见涉及乡村党务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乡村党务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开展全市村务公开大摸底、大排查,共对25个存在问题的村实行建档管理,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新桥镇、桂林街道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11月19日对村(社区)主干及有关人员开展村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出台《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村务公开不规范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印发《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和监督内容、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对全市191个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况进行摸排,共摸排出28名不符合条件的成员。2018年11月20日,开展村(社区)监督务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目前全市28名不符合条件的成员已全部完成补选。三是进一步传导压实责任。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市对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村级组织成员教育培训计划,提高依法监督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成立市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督导全市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11月以来,共对51个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13个存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村(社区)已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