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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24:08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50)关于“专项资金管控不严,使用不规范”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周转金使用制度,与泉州市政府主导设立的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协调,由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应急周转金担保。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业企业续贷及应急周转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延续洛江区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做到依法依规。四是加强借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安全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未发生违规使用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和资金未按时归还问题。

  (51)关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规装修改造办公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大机关对未履行审批程序装修改造办公室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重新修订财务制度,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制定出台《洛江区政府办公用房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装修管理和审批程序,2018年下半年未发生违规装修改造问题。

  2.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违规问题频发”问题

  (52)关于“以挂靠资质方式参与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西环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情况梳理、核查,并督促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严格执行合同。二是全面排查2015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未发现其它招投标违规问题。

  (53)关于“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仙公山风景区观音苑景观工程、观音阁工程招投标情况核查,将依法依规给予业主单位处罚11万元。二是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3.关于“土地管理及出让政策把控不严”问题

  (54)关于“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净地出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11宗出让地块,目前全部签订交地确认书,完成交地手续;2018年3个出让地块,均已完成清表和土方平整。二是建立健全规范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确保今后土地出让做到净地交付。

  (55)关于“违规出租国有土地,土地租金长期未追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快速启动超期租金追缴工作,经核查,欠缴租金22.73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全力抓好违规协议整改工作,因与租赁方协商不成,目前已按程序向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三是出台《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建立国有土地租赁管理长效机制。

  (56)关于“项目用地批而未供、闲置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2-2017年度批而未供项目用地58宗、1903.95亩的问题,逐宗分析未供地原因、制定处置方案,目前已完成处置18宗,供地面积554亩,超出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年度完成处置率15%的目标要求。二是针对16宗、548.76亩闲置土地,分类采取开工、置换、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均处置完毕。三是出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相关制度,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57)关于“2015年以来仍时有发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洛江区机关保留公务车委托管理暂行规定》等,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深化“1+X”专项督查,成立四个专项督查小组,对有自管车辆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未发生违规使用公车情况。

  (58)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全面整改不深入不彻底,2015以来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津补贴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奖金、补贴发放和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大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密度,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审核把关责任,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杜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三是组织清退违规发放的机关加班值班、下乡交通等各类奖金补贴,并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61件,其中初信件45件,重复件16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巡视组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专项处置机制,设立专门管理台账,分别采取区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查和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核查的方式进行。同时紧盯办理期限,严格督查督办,严把办信质量。

  45件初信件中已办结40件,正在进一步核查5件,予以立案审查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

  立案审查5人。对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双阳派出所所长康健涉嫌徇私枉法、受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罗溪镇柏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朝生玩忽职守、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罗溪镇柏山村村委会主任赖新华未认真履行公章管理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河市镇山边村党支部书记郑福川、河市镇山边村村委会主任郑永宁涉嫌串通投标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诫勉谈话3人。对罗溪镇综治副书记杜护生在挂罗溪镇柏山村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马甲镇溪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金龙、马甲镇溪北村委会副主任(时任村委会主任)林祥辉等2人在村财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给予诫勉谈话。

  (二)反馈具体问题处置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向我区反馈16条具体问题,已办结15条,1条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对1个街道党工委和4个单位党组进行追责问责;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科级);1条具体问题正在初核。

  1个街道党工委和4个单位党组受到问责。对万安街道党工委和区执法局党组在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中照搬照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教育局党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司法局党组违规发放稿酬奖励金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住建局多次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工作进度慢被上级督查通报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党纪处分1人。对原派驻区审计局纪检组组长黄唯平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1人。对马甲镇司法所所长、区司法局办公室原主任许小雄违规发放信息稿酬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正在初核1件。区教育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正在初核中。

  针对巡视反馈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公务出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3个、违规公务出差问题1个、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批评12人。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对区人社局原主任科员钱树华为亲属操办丧葬事宜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礼金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按副科级层次调整;对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严敦雄公务出差期间私自改变路线旅游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吴少军违规审批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润泽、马甲镇就南村党支部原书记谢进成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泉胜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对原区公务员局局长谭毓雄违规发放生日贺礼及考务费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党建办主任杜黎明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万安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刘以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罗溪中心小学校长黄喜文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河市镇白洋村村委会主任刘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原委员吴志聪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因非编制内人员,不属于规范津补贴清理对象,有13人共计16.697万元项目奖励不予清退。因大病、经济困难等原因,尚有3人共计18.59万元项目奖励在集中整改阶段没有完成清退。

  整改措施:加大督促力度,采取分期清退等方式逐步清退完毕。

  整改时限:2019年2月底前制定分期清退方案,抓好方案落实,逐步清退到位。

  2.关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因机构改革工作尚在进行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尚未调整,人员调配需待全区统筹安排。

  整改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配,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队伍。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经过全区上下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我们在落实巡视整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委也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不仅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区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续攻坚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水平。

  1.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并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2.深化思想建党。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的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全区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行各业中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实践更有力。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更加清朗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3.持续落实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基本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存在问题努力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

  4.从严正风肃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政治巡察,用好“一线监督法”“民生资金电子动态监管平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能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5.推动全面发展。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高质量赶超、深化改革、项目攻坚、产业转型、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洛江加快发展。坚持以新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加快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努力为全省高质量赶超、建设“新福建”多尽职责、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3068;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ljxszgb@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2019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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