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24:08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9)关于“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来围绕14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其中新思想学习专题9个,每次专题学习都安排充足的时间。区四套班子分别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2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专题研讨92场。二是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上党课、做宣讲,为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组织授课27场。三是制定全区“大学习”工作方案,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353次,区直党支部开展新思想专题学习311次,持续把“大学习”热潮引向深入。

  (10)关于“落实轮训要求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19日组织对“洛江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请假缺课学员和未进行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进行补课。二是10月23日至25日、11月19日组织开展区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3期,严格请假报告和补训制度,做到应训尽训。三是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均已落实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进行补课学习;各单位也相应开展全员轮训和专题学习工作,做到全覆盖。

  (1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智造生态发展主攻方向,精选区委中心组集体读书15种,集体学习文献参考资料21种,提高学习针对性。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和学习“晋江经验”组织研讨34场,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大局,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10月份以来编印《洛江调研》10期,针对政治建设、生态旅游、智能装备、汽车服务业等提出对策性建议,加强决策咨询服务。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肃”问题

  (12)关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请假人数偏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通知》,健全考勤、监督考核等机制,巡视开展以来中心组学习请假人数大幅减少。二是为因特殊情况请假的中心组成员提供4场讲座补学课件和录音,督促个人自学;针对因活动时间冲突集体请假的区政协党组,安排集体补学。

  (13)关于“区委以上率下不够,有的内容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有关议题3次,区委中心组组织《党的十九大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1场。二是8月22日组织举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学习实效;12月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一轮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实现学习覆盖到位。三是下发《征集2019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综合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全面覆盖,并定期向部门下发学习建议安排,避免遗漏重要学习内容。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14)关于“常态化制度化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11日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2016年以来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作评估总结,并对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建绩效考核内容和各领域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评分内容,以考核促常态化制度化学习。

  (1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的重要内容,派出4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系统党委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有关单位,督促整改到位,并按常态化制度长期落实。二是责令区审计局党支部组织开展第二、三专题学习研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6)关于“研究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均按要求制定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把意识形态纳入执纪监督、干部目标管理、党建工作等具体措施,区领导在2018年度述责述廉中均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规定必须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对42个党委(党组)和责任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督促整改提高。

  (1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成立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舆情台账,妥善处置舆情56条。二是区住建局、教育局等重点部门建立舆情处置制度,提升网络舆情处置应对能力。三是制定《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深化综合分析,细化阵地管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突发问题;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排查,完成问题整改95处。

  (18)关于“宣传阵地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部颁二级馆”标准启动区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建设,目前,文化馆项目正在进行内部改造装修施工,公共图书馆项目完成室内设计方案。二是加强乡镇主流宣传阵地建设,制定出台《洛江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完成2个市级、15个区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丰富主流宣传阵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

  (19)关于“有的干部考察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干部考察队伍信息库,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考察队伍素质。二是落实考察工作责任制,对2018年6月份以来,拟提拔重用、试用期满、作为换届考察人选的46份考核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三是严格执行年度考核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考核有关工作审核把关,督促干部个人严肃认真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四是对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连续多年相同的罗溪镇原党委秘书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未严格执行试用期任职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部全体干部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规范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扎实做好2018年6月以来的29名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和正式任职工作。二是对虹山乡副乡长在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情况作出说明,认真反思,确保今后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

  (21)关于“有的单位超编制、超职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剂划增,消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发改局结构性超编人员2名。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配、人员转隶工作,消化区经信局、区人社局结构性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2名。三是健全全区行政编制及职数管理台账,强化全区总量控制和单位细化管理,坚决杜绝超编、超职数问题的发生。

  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22)关于“清理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规定,组织开展市管、区管干部在社团兼职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兼职。5名违规兼职的处级干部(含退休)已于2018年7月辞去兼职,违规取酬人员已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

  (23)关于“有的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1名工作调离干部完成公积金转移工作。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对调动工作的干部,工资、组织、行政等关系应同时转入现单位,并在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

  (24)关于“借用干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借用的8名乡镇干部已于11月底前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借用原则、程序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借用人员台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25)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副高以上职称受聘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完成20名未登记备案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以及5名证照未集中管理人员的集中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集中管理、外出审批等制度,2018年下半年以来共37名科级干部和退休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均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及报备。

  3.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26)关于“区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区41个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及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均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二是下发《关于开好2018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规定于2月中旬前完成召开民主生活会,并组成督导组,全程督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实效。

  (27)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定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严肃、经常。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将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基本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等作为考评内容。

  (28)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重申请销假制度,提高党员大会到会率。完成15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方便退休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2018年6月至11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未上党课的3名党组成员均已上党课。三是提升9个区级“三会一课”实践点,探索体验式、互动式“三会一课”,提升实效性和吸引力。2018年下半年以来600多名党员到“红色氧吧”等实践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制度落实。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9)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区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向全会和市委专题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全区2018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对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逐一点评,压实责任。二是2019年1月3日区委常委班子组织开展述责述廉报告工作,区委常委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三是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区委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推动各有关党委(党组)落实责任,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3个国企联合党支部,实现区属国企党组织全覆盖。二是全面完成53个非公企业“空壳化”“半空壳化”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建立党建年检预警等机制,巩固整顿转化成果。三是成立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整建制转移相关社会组织党支部,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四是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提醒督促机制,指导各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五是责令区审计局党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确定党费收缴日,所有党员的党费均按月足额交纳。六是认真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将非公党建、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推动落实。

  (31)关于“部分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0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全区现有35周岁以下村“两委”114名,村均达到1名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40.3%,比上一届提高7.6个百分点,村两委素质进一步提升。二是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7期、649人次参训,提升村级班子履职能力。三是落实区镇领导挂钩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帮扶整顿提升了3个村级党组织。四是严肃选风选纪,建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均一次性选举成功;指导建兴村新一届班子创新村级治理机制,建立党员群众处理村民小组事务圆桌会议制度,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杜绝宗族势力干预村务。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