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女孩跆拳道晋级考中骨折 对手无责训练机构补偿
2014-12-11 18:56:17  作者:彭菲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判决】

  对手无需承担责任 训练机构补偿3.2万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跆拳道晋级比赛是一种具有激烈对抗和人身接触的竞技运动,参加比赛的人员都应该意识到比赛的风险,对因正常比赛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依据比赛录像,小熙没有严重违规或故意的加害行为,赛后其获颁级别证书,也说明比赛过程得到中国跆拳道协会认可,因此她无需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完整的护具应包括手套、护齿,这两样虽然比赛中没有提供,但与莉莉受伤的部位没有必然联系,因此训练机构对莉莉的受伤没有过错。考虑到莉莉伤情和损失,基于公平合理原则,酌定训练机构补偿损失的25%,即3.2万余元。

  不过,记者了解到,莉莉母亲仍然认为对手小熙应当承担责任,已再次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体育活动有风险,签合同时问明白

  法官提醒,市民选择运动项目,特别是对抗性强的项目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训练机构。训练机构则要按照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如果莉莉所伤的部位是手或者牙齿,那么培训机构就难辞其咎。

  法官说,市民在和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风险承担的问题,要问明白。

【责任编辑:伊宁倩】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